2022 年度凤凰镇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的通知

发布于 2021-10-13 13:38

2022年度凤凰镇

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通知


为切实做好我镇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两险”)保险费征缴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费时间

我区2022年度城乡居民“两险”参保缴费时间为 20211012-1231日。


二、缴费范围及标准


基本养老保险

196211日至20051231日之间出生,未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的临淄区户籍居民(不含在校学生)均可参保。

个人缴费标准共设置为 100元、300元、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12个缴费档次。其中,100元档次只适用于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


基本医疗保险

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期为20211012日至1231日,参保居民在缴费期内预缴下一年的医保费;在缴费期内缴费的,享受政府补助;超过规定时间缴费的,除缴纳个人应缴纳部分外,还应承担原有政府补助的资金。

2.2022 年成年居民个人缴费标准每人每年410;学生儿童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10元。我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五保对象、城市“三无人员”。孤儿、抚恤定补优抚对象、重度残疾(等级为一级或二级)人员、计生补助人员及失独家庭成员个人不缴费。

      3.新生儿出生后六个月内办理参保手续并缴纳个人缴费部分后,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度居民医保待遇。上半年出生的新生儿缴纳全年个人缴费部分,下半年出生的新生儿缴纳个人缴费部分的一半。超过6个月未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按照中断缴费规定执行。

4.在外地上学学生(年龄满18周岁,2005 年以前出生的)如果在家缴费需要按照成年城乡居民缴费标准缴费。


三、缴费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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