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2年浦东新区第二批公共文化内容供给项目(产品)的通知

发布于 2021-10-13 14:25

各公共文化供给主体:

为进一步提高浦东新区公共文化内容供给项目采购工作质量和效率,鼓励社会主体积极参与浦东新区公共文化服务,提供丰富优质的文化产品,特制定《2022年浦东新区第二批公共文化内容供给项目采购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10月25日17:00。

二、申报主体要求

未参与《2022年上海市公共文化内容供给项目采购公告》《2022年浦东新区公共文化内容供给项目采购公告》的各类主体以及机构。

三、产品征集要求

结合浦东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上海文化品牌建设等内容,适合浦东各级公共文化供给服务的新产品。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浦东新区第二批公共文化内容供给特色项目(产品)公告》

四、申报流程

1.注册。本次征集采用网上平台申报的方式进行。可登录“浦东公共文化配送服务平台”(pdps.whpd.sh.cn)进行主体注册。

2.产品申报。主体注册完成后,按照产品征集的要求,根据平台流程步骤申报符合《公告》标准的产品。如有主体资质不合格的情况,其申报的产品将不予受理。

3.产品审核。产品申报截止后,中心将组织专家统一对产品进行评审。通过的评审产品将予以公示并纳入浦东新区统一采购清单。

特此通知

浦东新区文化艺术指导中心

2021年10月

《2022年浦东新区第二批公共文化内容供给特色项目

采购公告》

一、工作宗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上海市公共文化服务保障与促进条例》《上海市公共文化内容供给项目采购申报指南》和《关于推进浦东新区村居层面“家门口”服务体系建设的工作方案》等法律和规范的要求,坚持分类供给、聚焦家门口文化服务和均等化、精准化服务,为市民提供弘扬正气、形式创新、服务优质、喜闻乐见的文化产品。

二、规格分类

(一)产品规格

根据浦东聚焦家门口文化服务的要求,浦东所需公共文化服务产品的规格共分三级供给(面向街镇)和四级供给(面向村居)两档。每个档位对应不同对象的需求进行内部细分。

(二)产品分类

按照市有关规定和浦东的实际需求,当前,浦东公共文化服务产品的类别主要分为:文艺演出、艺术导赏、文化讲座、展览展示和特色活动6类。

(三)产品内容

围绕“人民城市人民建、百姓演给百姓看”等主题,展示优秀群众文化在推动四史教育、抗疫宣传、乡村振兴、垃圾分类等重点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注重传承弘扬优秀本土文化,注重体现时代特色的艺术形式,进一步体现浦东在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以及上海文化品牌建设中的文化作为。

三、采购方式

采购方式分为社会公开采购和定向采购两类。以社会公开采购为主,定向采购为辅。

四、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

具有参与全市各级公共文化服务1年以上经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社会主体,没有行业不良记录和影响, 符合本公告要求能够提供相应公共文化服务产品的院团、高校、企业、机构、团体和个人。其中申报文艺演出的社会主体,须持有文化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申报艺术导赏、文化讲座等的社会主体,须持有文化相关领域的执照、职称证明或同等水平的证明。

(二)内容要求

参与申报的产品内容,须符合以下规定条件:

1.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涵养浦东城市精神的各类原创文化产品。

2.获得国家、市、区文化行业褒奖的各类文化产品。

3.体现浦东在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抗疫精神宣传、乡村振兴和文明城区创建等方面成绩的文艺精品力作;

4.歌颂浦东改革开放、创新发展面貌、和美家风的各类文化产品。

5.其他健康向上、贴近生活,为市民喜闻乐见并具有一定艺术质量和辅导功能的各类文化产品。

(三)形式要求

1.申报三级供给的各类文化产品,应以高规格、高质量为特点,符合浦东区域性文化服务的品牌要求。

2.申报家门口文化服务的各类文化产品,应以“小而精”为特点,适应浦东居村文化服务的实际需求。

五、采购内容

(一)三级供给:大型文化活动及品牌服务类产品,供给时间:2022年全年,主要用于面向街镇开展的区级专项供给和各类品牌文化活动。

规格

项目

类别

价格

(单价:元)

三级供给

文艺演出

A

20000(仅用于专题活动)

B

15000

C1

12000

C2

10000

C3

8000

艺术导赏

B

4000

文化讲座

B

2000

展览展示

B

4000

特色活动

A

4000(仅用于专题活动)

B

2000

文化微游

B

3000

(二)四级供给(家门口文化服务):各类小型文化活动和服务类产品,供给时间:2022年全年,主要用于居村综合文化活动室开展的家门口文化服务。

规格

项目

类别

价格

(单价:元)

四级供给

文艺演出

JC1

4000

JC2

2000

艺术导赏

JC1

1000

JC2

500

文化讲座

JC1

600

JC2

300

特色活动

JC1

1000

JC2

600

展览展示

JC

3000

注:浦东家门口文化产品的供给以街镇、居村点单为主,具体采购计划和形式请询浦东文化采购部门。

六、分类标准

(一)文艺演出

1.申报演出的剧(节目),须有3场以上公演记录。原创新编剧(节目),须有著作权人身份证明或授权文书,无著作权纠纷。剧(节目)内容无违法记录。

2.适用于在街镇文化中心和居村综合文化活动室(中心)开展的戏曲曲艺、音乐舞蹈、舞台戏剧、魔术杂技等艺术门类的文艺演出。家门口文化服务以红色文艺轻骑兵和文艺小分队为主要形式。

3.分类条件

(1)三级供给

①A类(采购价格:20000元/场)

1)市级专业院团配合新区重大主题宣传、全民节日欢庆活动新编排或者复排的大型剧(节目),有国家一级演员参加演出,获得省市级以上重要奖项,或在专业领域具有相当影响力。

2)具备大型露天广场搭台演出的舞美装台能力,或具备在室内标准舞台(120平方米)上装备和使用布景、灯光、音响、道具等设施设备的技术能力,产生的艺术效果良好。

3)每场演出时间不少于120分钟,其中综艺专场演出节目不少于8档。

4)演员全部彩妆出演,并配伴奏。

②B类(采购价格:15000元/场)

1)市级专业院团配合新区、街镇大型文化活动新编排或者复排的剧(节目),有国家二级以上演员参加演出,或在专业领域具有相当影响力。

2)具备大型露天广场搭台演出的舞美装台能力,或具备在室内舞台(100平方米)上装备和使用布景、灯光、音响、道具等设施设备的技术能力,产生的艺术效果良好。

3)每场演出时间不少于90分钟,其中综艺专场演出节目不少于6档。

4)演员全部彩妆出演,并配伴奏。

③C1类(采购价格:12000元/场)

1)以专业院团为重点的戏剧演出专场剧(节目),以及地区原创性、代表性的戏曲、曲艺和综合演出。

2)具备大型露天广场搭台演出的舞美装台能力,或具备在室内舞台(100平方米)上装备和使用布景、灯光、音响、道具等设施设备的技术能力,产生的艺术效果良好。

3)每场演出时间不少于90分钟,其中综艺专场演出节目不少于6档。

4)演员全部彩妆出演,并配伴奏。

④C2类(采购价格:10000元/场)

1)以社会院团为重点的地区代表性戏曲、曲艺和综合演出剧目。

2)具备大型露天广场搭台演出的舞美装台能力,或具备在室内舞台(100平方米)上装备和使用布景、灯光、音响、道具等设施设备的技术能力,产生的艺术效果良好。

3)每场演出时间不少于90分钟,其中综艺专场演出节目不少于6档。

4)演员全部彩妆出演,并配伴奏(可以使用录音)。

⑤C3类(采购价格:8000元/场)

1)以社会院团为重点的大型主题折子戏专场或综合演出专场。

2)具备大型露天广场搭台演出的舞美装台能力,或具备在室内舞台(100平方米)上装备和使用布景、灯光、音响、道具等设施设备的技术能力,产生的艺术效果良好。

3)每场演出时间不少于90分钟,其中综艺专场演出节目不少于6档。

4)演员全部彩妆出演,并配伴奏(可以使用录音)。

(2)四级供给

①JC1类(采购价格:4000元/场)

1)以地方戏曲折子戏为主,包括曲艺小品、歌舞短节目和可供表演的非遗类传承节目。

2)具备自带音响等设备的能力,并有良好效果。

3)每场演出时间不少于60分钟。

4)演员不少于5人,彩妆出演,可以使用录音伴奏。

②JC2类(采购价格:2000元/场)

1)以地方戏曲折子戏为主,包括曲艺小品、歌舞短节目和可供表演的非遗类传承节目。

2)具备自带音响等设备的能力,并有良好效果。

3)每场演出时间不少于60分钟。

4)演员不少于3人,彩妆出演,可以使用录音伴奏。

(二)艺术导赏

1.申报主体须拥有稳定的师资来源和相匹配的展示展演资源。

2.内容以普及文化艺术知识为主,包含中西方及各个年代的文化艺术领域,具备较强的专业性和互动性。

3.形式以讲演相结合,演出环节需带彩妆,讲和演的编排比例一般为1:1。

4.自带音响(如有必要)、PPT和导赏材料。

5.分类条件

(1)三级供给

①B类(采购价格:4000元/场)

1)适用于街镇文化中心小剧场、报告厅、多功能厅等场地。

2)主讲人需具备相关专业副高以上职称或在专业领域具有相当影响力,需配备3名以上专业演员或助演。

3)每场时间不少于90分钟。

(2)四级供给

①JC1类(采购价格:1000元/场)

1)适用于村居综合文化活动中心多功能厅等场地。

2)主讲人需具备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在专业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需配备2名以上演员或助演。

3)每场时间不少于75分钟。

②JC2类(采购价格:500元/场)

1)适用于村居综合文化活动中心多功能厅等场地。

2)主讲人需在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需配备1名以上演员或助演。

3)每场时间不少于60分钟。

(三)文化讲座

1.申报主体须拥有固定的讲师队伍和较为专业的讲座内容。

2.以普及文艺艺术知识为主,兼顾时政、养生、历史、法律、建筑、创意等内容。

3.主讲人自带PPT,有规范的讲座提纲和专业内容。

4.分类条件

(1)三级供给

①B类(采购价格:按照主讲者职称确定,最高不超过2000元/场)

1)适用于街镇文化中心小剧场、报告厅等场地。

2)主讲人需具备相关专业副高以上职称或在专业领域具有较强影响力。

3)讲座中应安排互动环节。

4)每场时间不少于90分钟。

(2)四级供给

①JC1类(采购价格:600元/场)

1)适用于居村综合文化活动室(中心)。

2)主讲人需具备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在专业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

3)每场时间不少于75分钟。

②JC2类(采购价格:300元/场)

1)适用于居村综合文化活动室(中心)。

2)主讲人需具备相关专业初级以上职称或同等水平证明。

3)每场时间不少于60分钟。

(四)特色活动

1.申报主体需具备专业的文化活动策划能力和组织能力,能提供必要的活动器具和体验耗材。

2.活动内容包含优秀传统文化(本土非遗)和现代都市文化,既倡导核心价值观,也能融入生活、接地气,获得市民的欢迎。

3.活动形式多样,注重参与性、体验性和互动性,涉及户外拓展、亲子体验、手工制作、创新艺术等。

4.如申报内容涉及到演出的,须持有《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如申报内容涉及到本《公告》其他项目要求的,参照相关要求执行。

5.活动主导及辅助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

6.分类条件

(1)三级供给

①A类(采购价格:4000元/场)

1)适用于街镇文化中心小剧场、报告厅、多功能厅等场地。

2)以高品质的艺术活动和体验项目为主,活动内容不少于2项。

3)每场时间不少于90分钟,参加人数不少于30人。

②B类(采购价格:2000元/场)

1)适用于街镇文化中心小剧场、报告厅、多功能厅等场地。

2)以高品质的艺术活动和体验项目为主。

3)每场时间不少于90分钟,参加人数不少于30人。

(2)四级供给

①JC1类(采购价格:1000元/场)

1)适用于居村综合文化活动室的小型场地。

2)以普及性、观赏性的艺术项目为主。

3)每场时间不少于75分钟,参加人数不少于20人。

②JC2类(采购价格:600元/场)

1)适用于居村综合文化活动室的小型场地。

2)以单人主导、简单艺术体验的文化小项目为主。

3)每场时间不少于75分钟,参加人数不少于15人。

(五)展览展示

1.申报主体须具有文化艺术展览资源与办展经验,具备专业策展、布展和撤展的能力。

2.须围绕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普及文化艺术、文物收藏和形势、法制宣传等内容。

3.能结合展览组织1场宣教活动,并提供展览所需的展板等必要设备。

4.分类条件

(1)三级供给

①B类(采购价格:4000元/场)

1)适用于街镇文化中心展厅或其他开阔区域。

2)展出时间不少于7天(不包含布展和撤展时间)。

3)展品或展板数量不少于40件。

(2)四级供给

①JC类(采购价格:3000元/场)

1)适用于居村综合文化活动室或其他小型区域。

2)展出时间不少于7天(不包含布展和撤展时间)。

3)展品或展板数量不少于20件。

(六)文化微游

1.申报主体须具备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的资质。具备项目策划、人员组织、旅游服务、安全保障能力,能为参与者提供必要的交通工具、服务设备、保障用品、配套材料、工具耗材以及安全保险等。

2.结合浦东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上海文化品牌建设等内容,可涉及历史建筑赏读、非遗传承体验、红色阅读行走、乡村古镇探访、亲子研学博览、绿色生态觅踪、科技企业参观、文化艺术沉浸、趣味竞技游乐等内容的文化微游。

3.须合理安排多场景行程动线,为参与者提供安全保险,不安排用餐、购物。突出文化体验,形式新颖多样,体现趣味性、参与性、体验性、互动性。

4.每场价格3000元

5.分类条件:

(1)仅限提供浦东行政区域内可行走、可体验、可参观、可沉浸的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项目。

(2)每场文化微游时间不少于2小时。

(3)每场文化微游15-20人参与。

(4)文化微游导览员,应具备相关专业能力与活动组织能力。

七、其他说明

(一)申报数量

每个申报单位可以申报的产品门类不限、产品数量不限。

(二)责任管理

通过评审的主体将获得参与浦东公共文化产品供给的资格,如在供给过程中,无法正常履行供给职责,将由新区供给中心安排其他优质主体予以替代,并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纳入负面清单。

(三)平台点单

本次采购的2022年度的所有合格产品,都将纳入《浦东新区公共文化服务产品清单4.0》目录。

(四)供给签约

平台点单结束后,经过供需双方的确认,新区供给中心将根据点单的情况,与供给主体进行集中签约,明确具体的供给内容、场次和相关工作责任。

(五)供给监管

新区供给中心依据协议启动全区供给工作,同时,委托社会第三方通过现场巡查和绩效评估等方式,对供给过程中供需双方的工作质量进行监管督促,及时掌握市民的实际需求。服务结束后,供需双方须在平台填写《浦东文化产品供给质量反馈表》,并经街镇文化中心确认,交新区文化艺术指导中心相关部门审核。

(六)费用结算

新区供给中心将根据巡查、督导和审核情况,给予供给活动综合评价。评价合格以上,将安排进行费用结算。

八、联系方式

单    位:浦东新区文化艺术指导中心

地    址:浦东张杨路3680弄1号楼10楼

邮    编:200136

联 系 人:曹丽洁(演艺类) 68757228

庄  昉(其他类) 68757258

邮    箱:sqzdb1@163.com

特此公告

浦东新区文化艺术指导中心

                              2021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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