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规划】国家发改委:电价“能跌能涨”,居民用电不涨!
发布于 2021-10-13 14:25
10月12日上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明确将从10月15日起,有序放开全部燃煤发电电量上网电价,并扩大市场交易电价的上下浮动范围。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介绍,2020年已有超过70%的煤电电量通过市场交易形成上网电价。而近期国际市场能源价格大幅上涨,国内电力、煤炭供需持续偏紧,一些地方出现拉闸限电,给正常经济运行和居民生活带来影响。此次进一步改革有利于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理顺“煤”和“电”的关系,促进发电行业平稳运行。
《通知》明确了
四项重要改革措施
有序放开全部燃煤发电电量上网电价
煤发电电量原则上全部进入电力市场,通过市场交易在“基准价+上下浮动”范围内形成上网电价。
扩大市场交易电价上下浮动范围
将燃煤发电市场交易价格浮动范围由现行的上浮不超过10%、下浮原则上不超过15%,扩大为上下浮动原则上均不超过20%,高耗能企业市场交易电价不受上浮20%限制。
推动工商业用户都进入市场
有序推动尚未进入市场的工商业用户全部进入电力市场,取消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对暂未从电力市场直接购电的工商业用户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鼓励地方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电实行阶段性优惠政策。
保持居民、农业用电价格稳定
居民(含执行居民电价的学校、社会福利机构、社区服务中心等公益性事业用户)、农业用电由电网企业保障供应,保持现行销售电价水平不变。
《通知》要求
强化保障措施
确保改革平稳落地
一是全面推进电力市场建设。有序放开各类电源发电计划,健全电力市场体系,加快培育合格售电主体。
二是加强与分时电价政策衔接。加快落实分时电价政策,出台尖峰电价机制,做好市场交易与分时电价政策的衔接。
三是避免不合理行政干预。要求各地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推进电力市场建设,对市场交易电价合理浮动不得进行干预。
四是加强煤电市场监管。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良好市场秩序;指导发电企业特别是煤电联营企业合理参与电力市场报价。
此外,《通知》还提出将取消工商业用户的目录销售电价,有序推动工商业用户全部进入电力市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测算,在当前形势下,市场交易电价可能出现一定上浮,企业用电成本会有所增加,但全国工商业企业用电成本占总成本平均约1.3%,此次改革最多可能推高约0.15个百分点,总体影响有限。
将形成“市场煤”“市场电”格局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规划发展部副主任 韩放:对当前的保供意义也是非常大的。通过市场化的价格,一方面从供给侧来讲能够更好地释放产能,在供应上来说能有更好的保供能力。从需求侧来说,价格的波动也能使用户在节能、提效,还有结构转型各个方面能够有更好的作用。
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市场价格研究所研究员 杨娟:这一次改革加速了电力市场化的进程。工商业用户在我们国家用电量里面也是主体,占到70%到80%的水平。目前一半左右的工商业用户是通过电力市场的,还有一半没有通过市场。这次改革出台以后,也会有力地推动这一半没有进入电力市场的用户去进入市场,所以说整个电力市场化改革的范围就会扩大了。
来源: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官网、央视网、央视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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