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精特新”企业认定政策汇总——政策法规(六)

发布于 2021-10-13 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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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征求《关于推进北京市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申报指南(2019年)》意见的通知

来源:中小企业处     发布日期:2019-09-27

各相关单位:

2019年8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指出,要发挥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为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以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企业〔2013〕264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引导我市中小企业向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方向发展,重点培育一批主营业务突出、质量效益优、竞争力强、成长性好的高精尖企业,形成初创型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等梯队发展模式,推动我市中小企业不断做优做强。我局结合我市经济发展、产业布局和中小企业发展的实际,制订了《关于推进北京市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以及《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申报指南(2019年)》,现广泛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具体内容见附件。

如有意见,请于10月10日下班前将相关意见反馈至chenhezhong@jxj.beijing.gov.cn。

(联系人:陈鹤中;联系电话:55578451)

附件1:关于推进北京市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指导意见

附件2: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附件3: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申报指南(2019年)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9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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