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政策解读
发布于 2021-10-16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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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城镇职工门诊慢性病的申报及病种补助标准
1、慢性病申报:参保人员工作生活在酒泉市域内,在定点医院办理职工慢特病随报随备。办理了备案手续的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每年3月1日至3月 31 日 日向参保地医疗保障部门申报。
2、慢性病病种及补助标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慢特病医疗费补助病种为四大类50种,尿毒症透析治疗报销比例为90%,其它为80%,设年度累计封顶线。其中,I类尿毒症透析治疗100000元,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60000元,其它20000元;Ⅱ类封顶线为 10000 元;Ⅲ类3000 元;Ⅳ类 2000 元。经鉴定患有两个及以上规定病种的参保职工,在单一病种年度最高限额的基础上,可在其它病种中选择一个病种增加限额,其中,I、Ⅱ类病种年度限额增加2000元;Ⅲ、Ⅳ类病种年度限额增加1000元。
3、慢性病如何报销:酒泉市域内的,一个年度内须在同一协议医疗机构治疗。异地备案I类和Ⅱ类,于次年的3月1日至3月31日持就医购药费用发票,到参保所在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报销;Ⅲ类、Ⅳ类人员,每年按照相应病种年度支付最高限额给予定额补助。
4、高龄医疗补贴:年满80周岁及以上参保职工高龄医疗补贴实行“不来即享”直接发放,每人每年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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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生育保险政策
1、生育保险费用及待遇:费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非财政供养单位需足额缴满12个月生育保险费的次月起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2、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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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制:杨召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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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刘海勇
来源:医保服务中心 陈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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