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反洗钱制度设计的6个思考及人民银行“一法四规”

发布于 2021-01-26 07:51

在反洗钱管理中,制度设计尤为重要,这不仅仅设计国家一法四规的落实,更涉及到银行有没有助纣为虐地“助恶”。

一、目的


反洗钱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保护银行不受洗钱、恐怖融资、逃税及其他金融犯罪的滥用,确保银行完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因此,设计有效、合理的反洗钱制度是所有商业银行的当务之急。

二、风险为本

业银行的某些业务面临较大的洗钱风险,也就需要投入更多的资源,设计更多的控制措施来缓释风险。而有些业务的洗钱风险较低,则可以投入较少的人力、财务、制度控制措施等。

三、组织架构

根据规模不同,履行反洗钱职责的部门可以单设、也可以合署办公,设置。可以可由营运部门、合规部门、法务部门等其他部门管辖, 也可由负有其他合规义务的人员行使。无论银行的规模大小,必须建立企业级的合规制度,确保在整个银行范围内容制度统一性特点。四、法律要求

商业银行在设计反洗钱制度之前,务必弄清其业务及客户所在的司法管辖区对该金融机构及其员工和客户有何法律规定。商业银行还必须把内部政策和业务风险管理标准考虑在内。在制定反洗钱制度之前,还可以咨询专业顾问、外部顾问。

五、合规制度必须包括

反洗钱制度必须为企业设定最低标准,确保其符合所有适用法律法规的要求。

此外,针对具体业务,如存款、私人银行业务、贸易金融、现金处理、机构银行业务、资产管理或调查,必须制定相应的制度。合规制度还应包括公司治理和整体管理两个方面。

六、一法四规

我国的反洗钱制度,简称“一法四规”,又叫“一法四令”。

“一”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

“四规”是指:《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金融机构报告涉嫌恐怖融资的可疑交易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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