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模板 | 借条范本(2021最新版)

发布于 2021-01-28 14:47

导语


01

《借条范本》

借条

     借款人XX为XX需要,今通过XX方式向出借人XX借到人民币XX元(大写XX元),月利率XX,于XX年XX月XX日到期时还本付息。逾期未还的,借款人自愿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计付逾期利息,计算至全部本息实际还清之日止。保证人XX自愿为所有借款本息、维权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交通费、差旅费、鉴定费等)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五年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载明的各方通讯地址可作为送达催款函、对账函、律师函、诉状、传票等文书的地址,因载明的地址有误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导致文书未能被接收、邮寄送达的,文书退回之日即视为送达之日

立为此据

借款人:XX

公民身份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

保证人:XX

公民身份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

时间:XX年XX月XX日

附:借款人和保证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各一份

01

《使用说明》

区分欠条,准确定性,防止篡改。

“一字值千金”,请保持与身份证或者营业执照上的名字、名称一致。

避免出现非法借款目的。

最好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这样有利于举证。

原则上是“谁转钱写谁”。

“借到”意味着借款已实际交付,合同已成立并生效。

注明币种和大写,消除麻烦和争议。

此处就高不就低,只要借款人和保证人愿意。因为约定低于国家规定上限,按照约定利率计算;约定高于国家规定上限,以国家规定利率上限计算。

这样写有利于准确计算诉讼时效,时刻提醒出借人别偷懒。

应与新规表述保持高度一致。

最大限度保护出借人合法权益,如果不写,法院裁判尺度不一,有的仅支持至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全面细致,能保尽保。

紧跟时代潮流,贯彻《民法典》精神,保护出借人利益。

保证期间能长则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可见,保证期间有下限但没有上限,最高人民法院(2019)最高法民申6911号判决对此也早于进行过确认。

约定送达解决送达难,大大提高审判效率和回款周期。当然也可以约定电子送达,在借条上约定各方指定的电子邮箱、微信等作为送达的载体。

收尾神器,杜绝添加。

是自然人的,签名按印;是法人的,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借款人有家庭的,比如结婚的,最好让家庭成员也作为借款人,这样能够大大降低风险。

验明正身,谨防冒名。

既是出具借条和提供借款的日期,也是合同成立的日期,还是计算利息的时间节点。

明确主体,方便维权,立案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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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栗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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