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报名!德州市德城区教体系统公开引进优秀教育人才
发布于 2021-04-01 20:16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才体制机制改革精神,依据《关于实施“人才兴德”行动建设新时代区域性人才聚集高地的若干措施》《德州市事业单位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特聘办法》及德城区教育工作实际,德城区教体系统拟面向省内外公开引进优秀教育人才计划20名,其中初中名校长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
省级及以上名校长,省级及以上特级教师、名师、优秀教师、教学能手、优质课评选一等奖,市级名师荣誉称号获得者。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坚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从教以来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无违反师德师风行为;
3.身体健康,省级及以上名校长、省级及以上特级教师年龄在47周岁以下(1973年4月6日以后出生),其他省级及以上荣誉获得者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5年4月6日以后出生),市级名师荣誉获得者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4月6日以后出生);
4.公办学校教师应聘的,需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5.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及从我区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聘)未满半年的人员,不得应聘;
6.应聘学科应与所获荣誉证书一致,且任教本学科6年以上;
7.因师德师风等问题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被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引进程序
1.个人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1年4月6日9:00-4月10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4月6日13:00-4月10日17:00
报名网址:德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decheng.gov.cn)
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以及所需材料的照片。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提交上传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各类荣誉证书和业绩证明等材料。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引进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2.初审
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初审结果。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将在本人报名信息中予以说明。
3.查询初审结果
4.面试
审查合格人员直接进入面试,面试采用说课的方式进行。成立专家评委组,采取百分制计算,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平均分为应聘者的得分(各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比例进入考察体检范围(出现成绩并列的,获荣誉级别高者优先;荣誉级别相同的,以所获最高荣誉数量多者优先;再出现条件相同者,第一学历层次高者优先)。
5.考察体检
通过面试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由考察小组进行考察(公办学校教师,需提供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材料)。重点考察其从事教师工作的职业道德水准及档案情况,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未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对考察合格人员,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资格。未经同意,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招聘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1次,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于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根据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6.公示聘用
对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德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decheng.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在公示期内因弄虚作假或舞弊被举报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无异议的,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由用人单位凭《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录用为正式事业编制人员。
四、有关待遇及履职要求
1.引进的优秀教育人才享受事业编制人员的薪酬待遇,给予博士5年内3000元/月人才特殊津贴和购房补贴,并提供人才公寓。
2.引进的优秀教育人才全部分配到城区中小学任职任教。
3.设立优秀教育人才支持项目经费,为引进人才建立名师工作室机制,给予经费支持。
4.妥善解决配偶及子女安置。引进的优秀教育人才配偶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或国有企业正式职工的,根据原工作单位性质、岗位匹配情况等,按照“全区统筹、同级就近”原则对口安置。引进优秀教育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可办理我区户籍。子女入托或者申请就读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根据学校学位情况和相关政策优先统筹安排。
5.引进的名校长要有较强的创名校意识,能够推动任职学校形成良好办学风格、鲜明办学特色,在本市范围内有较大影响。引进的优秀教师要能够在3年内完成市级以上教育教学科研课题1个以上,并取得较高水平的研究成果;每年能够完成市级以上教科研部门组织的教学观摩活动公开课1次以上;要能够担任德城名师工作室导师,帮助和带动中青年教师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
6.引进的优秀教育人才在聘期内有下列行为的,终止享受后续待遇并须返还除工作报酬以外的薪金补贴及扶持资金,并依法依规追究其相应责任。
(1)严重违规或违法行为;
(2)弄虚作假骗取优惠政策;
(3)不能按合同履行岗位职责;
(4)不满服务期5年(享受住房补贴的不满10年)调离德城区教育系统;
以上待遇在实施中若与相关部门新出台文件规定不一致,按照新文件执行。
五、纪律监督
此次公开引进优秀教育人才工作全程接受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规定以及被实名举报查实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他
本次公开引进优秀教育人才不指定考试教材,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本次公告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34-2100810 210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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