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梧州市考试招聘事业单位(非中小学教师岗位)人员简章

发布于 2021-04-02 22:53

 

“万秀多贤夏郢”

    为满足2021年我市事业单位补充人员的需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 155号)、《关于印发2021年度设区市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函〔2021〕66号)及《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梧政发〔2012〕52号)文件精神,我市定于2021年5月22日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梧州市各级事业单位(不含中小学教师岗位)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739名,具体招聘的单位、岗位、考试类别、考试类别代码、人数和条件详见《梧州市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非中小学教师岗位)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五)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六)基本条件:

1.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6日至2003年4月6日期间出生)。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或硕士以上学位人员或特殊岗位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0年4月6日以后出生);

2.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原则上,2021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31日;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4月6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否则招聘单位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依法被辞退公职未满五年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4.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等岗位,以及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七)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服务期限、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取得职称、从业资格年限、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辞退、基层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日期以2021年4月6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八)定向公开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定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职位的,须服务满2年且在岗或者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我区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括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含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聘用在基层岗位的“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服务基层项目证明》原件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31日。通过定向公开招聘方式获聘的人员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3年内不允许调离;

(九)报考定向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招聘职位的,须连续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或者村委会主任满3年(含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累计满3年)且在岗,只能报考工作地所在县(县级市、区)(以下简称“县”)的职位,不能跨县报考;

(十)报考定向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招聘职位的,须连续担任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或者居委会主任满3年(含担任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和居委会主任累计满3年)且在岗,只能报考工作地所在区的职位,不能跨区报考;

(十一)本次招聘专业设置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

(十二)对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不得拒绝其报名。

四、报名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交费、网上打印准考证。

(一)网上报名

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者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广西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wuzhou.gov.cn/)的“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专题”进入报名系统,填写《2021年度广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同时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认真核对信息无误后提交,经审查合格并缴费后,在同一网站上自行下载打印《报名表》一式三份并妥善保存,对打印的《报名表》由报考者本人签名确认。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4月6日8:30时- 4月12日17:00时

(二)网上资格审查

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进入网上资格预审系统,依据本简章规定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在网上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在两日内提出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要简要说明理由。

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应指定专人严格按照简章公布的岗位条件认真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因审查不严造成失误由招聘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报考人员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岗位资格条件,认真核对个人填报信息,报名时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对《计划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年限等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计划表》所列资格审查单位联系。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岗位条件的其他岗位。

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4月6日8:30时-4月13日17:00时。

(三)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者,按规定应缴纳考试费100元(每人每科50元)。若未按期交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网上交费办法详见广西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wuzhou.gov.cn/)“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专题”相关内容。

网上缴费时间:2021年4月6日8:30时-4月15日17:00时

(四)开考的比例

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能少于1:3。对招聘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确因工作急需补缺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在报考缴费时间结束后3天内(2021年4月18日前)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方能开考。

(五)不能开考的岗位改报和退费

不能开考的岗位,由招聘单位及时告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可在2021年4月22日8:30—17:00通过网站选择改报其他岗位。招聘单位在2021年4月22日8:30—18:00审核改报人员信息,缴费截止时间为4月22日19:00。未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及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放弃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考生,报名费退还到原缴费卡。

考试政策减免脱贫户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申请减免考试费用。符合减免条件的报考人员应先进行网上交费,再于4月25日前按人事考试机构的要求办理相关退费手续。

(六)从网上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准考证

资格审查合格并已交考试费的报考者,从广西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wuzhou.gov.cn/)“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专题”准考证打印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必须打印出上传的电子照片,自贴照片无效)。报考者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参加公共科目笔试。笔试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以上两证不全者,不能参加考试。

网上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时间:2021年5月17日9:00- 5月22日10:00

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重要凭证,面试、考核、体检环节需提供,须妥善保管。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分类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科,每科分值为150分。按分类进行考试,不同类别的考试使用不同的试题。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四类。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考试内容可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1年版)》对应内容。

具体“考试类别、考试类别代码”如下:

一级分类

二级分类

考试类别代码

综合应用能力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综合管理类

(A类)

---

11

A类

A类

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

---

21

B类

B类

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

---

31

C类

C类

医疗卫生类

(E类)

中医临床岗位

51

E类     (合订本,由考生选做相应部分)

E类

西医临床岗位

52

药剂岗位

53

护理岗位

54

医学技术岗位

55

公共卫生管理岗位

56

报考岗位所对应的考试类别、考试类别代码在招聘计划的信息栏公布。

2.试方式

采用闭卷方式。笔试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具体流程严格按笔试有关操作规定执行。

根据考试题型的不同要求,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考试的考生作答时可能需要使用直尺(应为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请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考试的考生携带以备使用。

3.笔试时间:2021年5月22日(星期六)

上午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上午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4. 笔试地点:梧州市区,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5. 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试当天须现场查验报考人员“广西健康码”为绿色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参加考试; 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报考人员和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人员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有关要求执行。

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

6.笔试成绩查询:7月中上旬考生可登陆报名系统或向招聘单位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6.照顾加分:少数民族加3分。

7.笔试成绩计算:笔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照顾加分。

8.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划定,并通过广西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wuzhou.gov.cn/)向社会公布。

(二)面试

1.面试资格初审

笔试成绩没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能进入面试环节。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

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通知面试人员将报名申请材料通过传真、邮寄或个人送达的方式,给招聘单位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具体包括以下材料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报名登记表、户口簿、工作经历证明(报考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面试入围人选,还需提供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基层项目证明》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等;报考定向招聘“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村两委成员”人员职位的面试入围人选,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等。

报考人员提供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涉及报考资格的,由面试实施部门取消面试资格,凡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对于在职的报考人员,需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可在考核、体检前提供。考核、体检前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视为放弃招聘资格。

出现未通过资格审查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人员的,按照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

招考岗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又确需进人的,经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才能进入面试。招考岗位没有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时,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已确定的面试人员名单由招聘单位在广西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各县(市、区)相关网站、本单位工作区域内公示5个工作日,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招聘单位通知面试人员。

2.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人员名单在广西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wuzhou.gov.cn/)和各县(市、区)相关网站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委托招聘单位书面通知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

3.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前,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将现场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前述报名申请材料的原件。材料审核无误的且符合岗位条件的,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提供的原件与资格初审时提供的复印件不符取消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4.面试的组织

市属事业单位的面试工作由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县(市、区)事业单位的面试工作由各县(市、区)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相关主管部门组织。

面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进入面试的报考者须携带身份证、面试通知书,经负责组织面试的部门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面试。

5.面试方式

可采取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多种形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的酌情扣3-5分。面试成绩在每个招聘岗位面试结束时当天公布。

经人社部门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三)考试总成绩确定

按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各50%权重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其中,笔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加分)÷3;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六、考核

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人数,按考试总成绩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分者进入考核程序。如此时出现面试成绩也相同,则以笔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分者进入考核程序。

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人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意识、道德品质修养、人际沟通能力、心理调适能力、学习工作情况、身体状况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全面、客观、公正地确定被考核人的考核结果。考核时将核实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情况。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等因素造成无法进行有效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以及根据《关于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桂高法会〔2018〕13号)文件要求,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因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空缺时,其缺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

七、体检

(一)招聘单位根据考试、考核结果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二)报考市直、城区所属事业单位人员的体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到有相应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报考各县(市)所属事业单位人员的体检由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应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

(三)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负担。

(四)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从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对通过考试、考核、体检择优确定的拟招聘人员实行公示制度。拟招聘人员名单在招聘单位内张榜公示,同时在广西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各县(市、区)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拟招聘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九、人员聘用

(一)经公示无异议,由招聘单位填写《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经主管部门或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二)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受聘人员为初次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最长不能超过12个月。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通过公开招聘新进事业单位的人员,在聘用期间的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十、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立梧州市2021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成立主要领导担任主要负责人的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安全、公正、按时完成全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任务。

(二)加大监督力度。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三)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库。

1.发布面试资格审查通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环节放弃面试资格的;

2.发布面试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环节放弃的;

3.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

(四)严肃公开招聘工作纪律。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执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处理;对违反规定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须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十一、其他说明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74-3817330

监督电话:0774-3817282

  

来源: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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