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县新增多个抓拍系统!

发布于 2021-04-04 13:56

为进一步优化路面通行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违法行为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冠县交警大队在国道G309贾镇路口新增了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抓拍系统,对机动车闯红灯、逆行、不按导向车道行驶、斑马线或路口内停车、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开车抽烟)、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24小时实时抓拍。

滥用远光灯是广大交通参与者深恶痛绝的交通违法行为,请从自身和他人安全角度出发,养成合理使用远光灯的习惯。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冠县交警现将城区部分路口新增不按规定使用灯光违法抓拍自动记录系统位置予以公示。请广大车主和驾驶人提高文明驾驶习惯,安全文明出行。
现向社会公示,本次公示的“不按规定使用灯光抓拍系统”将在2021年4月8日正式投入使用:
1、冠宜春与和平路交叉路口;
2、建设路与冉子路交叉路口;
3、建设路与兴贸路交叉路口;
4、振兴路与清泉路交叉路口。

处罚不是目的,冠县交警希望通过不按规定使用灯光自动抓拍记录系统,治

理滥用远光灯陋习,减少由滥用远光灯引发的交通事故。

将来该系统会在冠县全县范围内推广使用,请广大驾驶员遵章守法,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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