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苏州市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启用的通知
发布于 2021-04-04 18:24
关于苏州市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启用的通知
各市、区住建局(委),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太仓市城市管理局;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物业行业信息化建设工作,提升物业服务管理行政服务效能。经研究,苏州市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智慧物业平台)于4月1日起启用,原苏州市物业行业监管系统停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物业服务企业认真做好信息录入工作。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及时在智慧物业平台上填报、更新、完善企业和项目信息。物业服务企业对录入数据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二)各市、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完善智慧物业平台数据。各市、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的信息录入工作进行督促和指导。对物业服务企业录入的信息,查验上传的相关证明材料,符合条件的及时确认。并会同属地街道在日常工作中,通过智慧物业平台及时在线完成以下工作:
1.完成物业服务用房备案、物业管理区域备案、物业服务合同备案、物业承接查验备案;
2.完善巡查考评信息;
3.录入典型投诉信访案例;
4.完善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信息;
5.开展年度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评价。
二、时间安排
(一)四月初,召开全市智慧物业平台应用推进工作会议;
(二)截止四月三十日前,完成现有企业信息、项目信息、业主委员会信息完善工作;
(三)截止五月三十一日前,完成数据校验、清理、修正工作。
三、咨询电话
联系人:苏州市物业管理中心张剑枫;电话:65219266。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3月23日
附件:
苏州市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操作指南
一、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登录路径
2.登录智慧物业平台,已有账号的物业服务企业账号为物业服务企业18位信用代码,原始密码为123456。(如密码遗忘,请电话咨询65219266)
2.用注册完成的账号和密码登录,添加项目信息。
三、已注册物业服务企业信息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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