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名家解读十大事件】朱慈蕴:《外商投资法》将推进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

发布于 2021-04-06 09:08

转自:中国法治实施报告
编者按:由中国行为法学会和中南大学联合主办的“2019中国法治实施十大事件”荐选活动于2020年1月启幕。活动采用公众和专家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共同发掘上一年度最具里程碑意义的中国法治实施议题。为最广泛选取上一年度最具代表性事件,活动以国内十余家权威媒体、机构不同侧面评选的年度典型案例或事例作为候选事件,于今年一月分16期透过微信平台向公众推介2019年百余件重要法治事件。最终入围的十大事件,由主办方邀请国内十位顶级专家撰文解读。以上十大事件与十篇名家解析均收录于《中国法治实施报告(2019)》(人民法院出版社2020年版,京东、天猫有售)。

2020年12月19日上午,《中国法治实施报告(2019)》发布会在京举行。中南大学法学院院长许中缘教授在会上发布了“2019年度中国法治实施十大事件”。

2019中国法治实施十大事件

NO.9  外商投资法》、《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通过

2019年3月15日,《外商投资法》由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2019年12月12日,国务院第74次常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专家点评

 

《外商投资法》将推进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

朱慈蕴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

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2019年3月15日,《外商投资法》由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同时,实行了30余年的“三资企业法”被废止。这无疑是中国改革开放史上的一件大事,表明中国持续对外开放、持续吸引外资的决心和信心。

早在1979年,中国在改革开放后的一年就颁布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这不仅是为境外投资者到中国投资提供最基本的立法保证,而且还成为中国改革开放后第一部企业法,为之后我国公司法等一系列企业法律制度的顺利出台提供了很好的实践经验。此后,我们又颁布了《外资企业法》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统称为“三资企业法”,其在推动中国对外开放的法制建设方面功不可没。据统计,我国外资企业在2019年底总量突破100万家,实际使用外资1381.4亿美元,在全球跨境投资连续下降的背景下还逆势增长2.4%。

方向决定前途,道路决定命运。外商对中国持续发展的投资信心不仅来自中国向好的经济基础,还与外商投资的法律制度密切相关。我们注意到,三资企业法虽然在吸引外资方面发挥了重要的历史作用,但其与中国陆续建立起来的公司法等一系列企业制度内外有别的法律设计,已经不适合外商在中国境内的高效有序、机会均等的健康发展,更与其他国家和地区对外资的法律规制路径不一致。为此,制定一部统一的《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将对外资的具体组织形态的规制与监管转为投资方向的引导与保护,并引入国际通行的负面清单规则,便十分必要。经过长达8年的精雕细琢,总结了改革开放40年制度实践的经验,这部适应新形势与新要求的《外商投资法》终于诞生,可喜可贺。

从内容上来看,《外商投资法》注重外商投资的促进与投资保护,削弱了以往的投资管制色彩。首先,该法在投资促进方面,一是明确对外商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负面清单”的管理制度;二是明确对外商在政策、法律及司法、政府招投标方面的平等待遇;三是明确对外商在投资服务体系、在特定行业、地区、领域、在地方政府的法定权限内可能享有的优惠或便利化待遇;四是明确外商可以通过公开发行股票、公司债券等证券和其他方式进行融资。其次是保护措施方面:一是加强了对外商的产权保护,明确了征收、外汇结转、知识产权等重点问题;二是规范对涉及外商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必须符合上位法依据,不得恣意增添外商负担;三是约束地方政府践行承诺;四是完善外商维权机制。此外,该法还明确了投资管理规则:一是建立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拓展已有信息系统的功能;二是建立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制度,保障国家安全。

而于2019年底出台的《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更多地将《外商投资法》中相对原则的规定具体化,增强了该法实施的可操作性。如对“其他投资者”、“特殊经济区域”、“政策承诺”等模糊性概念进行了定性;对促进投资的政策平等、政策透明、鼓励投资、参与标准化工作、参与政府采购5个方面进行了细化规定;特别是对外商投资者最为关心的征收程序、限制技术转让、政府相关政策制定、政府承诺、外商投诉机制等方面进行了明确和细化,这将极大消除外商投资者的可能顾虑。

《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的颁行,意义重大。它一方面对世人宣称,中国的对外开放不仅政策不变,大门不会关闭,而且我们还要加大力度推动中国市场经济的开放型和国际化;另一方面它将推动中国加快建设国际化的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其中最值得一书的是“准入前国民待遇+负面清单”,这是中国在引入外商来华投资如何进行合理规制方面的一个重大突破,既有利于中国对外开放监管模式的实质性变更,也有利于更加国际化的市场竞争秩序的实现。

根据世界银行近两年发布的营商环境报告,中国的排名从2017年的78位,快速上升至2018年的第46位,2019年再次提升至第31位。这样的排名虽然成绩斐然,但依然与中国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的地位不匹配。在“三资企业法”中的第一部《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颁行后的四十年,中国政府又颁行了《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这标志着中国向全世界宣示,我们的改革开放政策不仅不会变,而且我们还将进一步打造中国吸引外资持续投资的有效竞争和法治保障的良好环境。

【极速引证】朱慈蕴:《<外商投资法>将推进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江必新主编:《中国法治实施报告(2019)》,人民法院出版社2020年版,第605-60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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