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考试院发重要提醒
发布于 2021-04-06 21:04
2021年4月10日至11日,我省将举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普通专升本考试(含三二分段专升本转段考试)、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考试等三项考试。为确保广大考生平安顺利参加考试,小编提醒考生注意以下事项:
考生须进行考前14天自我健康观察,每日如实在“粤康码”中进行健康情况申报,同时如实填写考前14天个人健康信息申报表,并在参加每场考试时提交考点工作人员。
属于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1.未按上述要求申报;
2.考前14天内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可疑症状;
3.有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活动轨迹;
4.“粤康码”为红黄码。
请考生认真对照上述三项考试的相关防疫要求,及时做好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自学考试防疫要求:
广东省2021年4月自学考试考生防疫要求
普通专升本考试防疫要求:
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考点安排25日可查!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一、考生必须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自觉接受防疫检查和监考员使用金属探测仪进行安全检查,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场所的秩序。
二、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现役军人身份证件)按规定时间和准考证上各科目的考场、座位号参加考试。
三、省统考科目《基础会计学》允许考生携带没有存储和网络功能的计算器参加考试;《设计基础》允许考生自带设计作图用具、材料、不大于4开且干净(无图案、图形等痕迹)的画板或画夹。其它科目除考点有特殊规定外,考生入场,除2B铅笔、书写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透明水杯、透明文具盒(袋、套)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
严禁携带各种无线通讯工具(如手机、无线耳机、电话手表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
遇试卷、答题卡分发错误及试卷字迹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页等问题,应举手询问,在开考前报告监考员;开考后,再行报告、更换的,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延长;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五、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六、开考15分钟后(外语专业课在开考前15分钟),禁止迟到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起方可交卷出场。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七、考生应在答题卡与题号相对应的答题区域答题,写在草稿纸上或非题号对应的答题区域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使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得在答卷(答题卡,下同)上做任何标记,不得在规定以外的区域书写姓名考号等考生信息,否则答卷无效。
八、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不得喧哗,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得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得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不得传递文具、物品等,不得将试卷、答卷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九、考试过程中,考生如需上洗手间应先举手示意,经监考员允许,由工作人员陪同前往。
十、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立即停笔,在监考员依序收齐答卷、试卷、草稿纸后,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
十一、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犯罪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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