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新规:拆完快递要把包装还给快递员

发布于 2021-04-07 02:44

拆快递一时爽,拆完一地的垃圾有没有!你是否也在为包裹过度包装而烦恼?终于,国家出手了!4月6日,国家邮政局召开二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对《邮件快件包装管理办法》(下称《办法》)进行解读。

国家邮政局市场监管司副司长管爱光表示,该《办法》是国内首部关于快递包装治理的专项部门规章,围绕邮件快件用什么包、怎么包、怎么管三个关键问题,明确了制度设计和条款内容,必将对加快推进快递包装绿色转型和邮政快递业绿色高质量发展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

《办法》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聚焦规范邮政快递领域包装管理,注重系统设计和多方协同,从包装的采购使用、包装操作等环节,明确寄递企业主体责任和法定义务,完善监管治理措施,明确法律责任,立足管用实用,对实践中行之有效的监管方式予以固化,并实现了制度设计上的突破和创新。

《办法》明确了寄递企业总部的统一管理责任,规定寄递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包装管理制度,使用统一的商标、字号或者寄递详情单经营寄递业务的,商标、字号或者寄递详情单所属企业应当对邮件快件包装实行统一管理。

强化了邮件快件包装源头治理,针对“包装选用”单设一章,明确了包装选用要求和原则,规定寄递企业应当严格执行包装物管理制度,采购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包装物,优先采用可重复使用、易回收利用的包装物,优化邮件快件包装,减少包装物的使用,同时,加强对协议用户的引导和管理,推动共同落实绿色包装要求。

突出了包装操作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明确要求寄递企业规范操作和文明作业,避免抛扔、踩踏、着地摆放邮件快件等行为,防止包装物破损;同时,按照环保、节约的原则,合理进行包装操作,不得过多缠绕胶带,尽量减少包装层数、空隙率和填充物;鼓励寄递企业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回收流程,对包装物进行回收再利用。

快递包装绿色治理离不开用户的配合和支持,用户除了应当遵守邮件快件包装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要求,自备包装物也应当符合相关规定,同时还需要配合寄递企业落实有关要求。她举例说,对快递员依照规范进行的包装操作,用户不宜提出过多缠绕胶带等不合理的要求;自备包装物不符合规定,快递员要求更换或者代为更换的,用户不得拒绝或阻碍;对寄递企业投入使用的可循环包装物,收件人应当在取出内件后将可循环包装物归还快递员。

“便捷快递人人享有,绿色快递人人有责,让我们共同为构建绿色快递、建设美丽中国做出贡献。”管爱光呼吁。下一步,邮政管理部门将重点抓好《办法》宣贯实施,广泛开展宣传培训,完善配套制度,加强执法检查,强化支撑保障,营造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良好氛围,确保《办法》得到有效贯彻落实。

为了有效落实《办法》规定做好过度包装治理,邮政管理部门将推动出台《快递业限制过度包装要求》行业标准,结合行业实际进一步细化过度包装的认定依据;并将在加强常态化监管的同时,于4月份正式启动过度包装专项治理,争取利用一年的时间,有效遏制过度包装等违法违规行为,初步构建防止过度包装的长效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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