辐射安全考核规则和题库下载(2021年3月版)

发布于 2021-04-07 10:03

为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精神,贯彻分级分类监管原则,我部决定进一步优化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考核模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仅从事Ⅲ类射线装置销售、使用活动的辐射工作人员无需参加集中考核,由核技术利用单位自行组织考核。已参加集中考核并取得成绩报告单的,原成绩报告单继续有效。自行考核结果有效期五年,有效期届满的,应当由核技术利用单位组织再培训和考核。

  三、核技术利用单位应妥善留存本单位相关辐射工作人员自行考核记录,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可采取现场抽测的方式,对自行考核单位考核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本公告自2021年3月15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生态环境部

  2021年3月11日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1年3月12日印发

具体考核规则如下:(2021年3月版)

、本参考试题库包括法律法规、基础知识、医用Ⅲ类射线装置、非医用Ⅲ类射线装置四部分及相应参考答案(详表附后),全部题型均为客观题,包括单项选择题(仅有1个正确答案)和多项选择题(有2个及以上正确答案)。
、自行考核规则
核技术利用单位对仅从事Ⅲ类射线装置销售、使用的辐射工作人员自行组织考核时,应从本参考题库中抽取题目组卷进行考核,相关要求如下:

1、抽取题目应与参加考核人员日常从事工作有较强关联性。
试题总数应不少于50道,其中多选题不少于10道。法律法规、基础知识占比均不得低于20%
3、单选题每道计2分,多选题每道计4分(全部选对得4分,有漏选得2分,错选不得分),考生得分达到试卷总分的
3/4及以上视为通过考核4、开展自行考核的单位,应将以下记录留档备查,档案保存时间不低于5年。
  • 作答试卷原件、考核成绩;
  • 参加考核人员姓名、工作部门、联系方式;
  • 考核时间、监考人、监考人联系方式。

网址如下:
http://fushe.mee.gov.cn/index.php?m=Index&a=newsdetail&cate=1&nid=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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