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六开考!十堰市人事考试院发布重要提示!
发布于 2021-04-07 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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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全市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将于4月10日、11日在十堰市高级技工学校举行,为方便广大考生安全顺利考试,现将有关考试事项提示如下:
一、准考证打印
请考生按时登录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准考证,认真复核准考证上姓名、身份证号、报考级别、报考专业等信息是否与自己所要报考信息相符,如有疑问请考前与十堰市人事考试院联系(0719—8650722),并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注意事项,按照相关考试要求做好考前准备。
二、考试证件准备
按规定考生参加考试时须持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与报名时使用证件一致)并出示健康绿码,考试当日请考生务必带齐并保管好以上证件资料,证件资料不全者禁止入场参加考试。如身份证缺失,必须提前在公安派出所办理临时身份证方可参加考试,驾驶执照、户口本等其他证件不能替代身份证参加考试。
三、考生应考须知
根据疫情期间考试安排,本次考试分5个场次进行组织,上午场次的考试时间分别是8:00—9:30、10:30—12:00,下午场次的考试时间分别是14:00—15:30、16:30—18:00。
每个场次考试考前50分钟考生开始入场,考试开始20分钟后,考生禁止入场。请考生认真查看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按照入场时间要求进入考点,并根据考场指示牌和工作人员的引导有序进入考场,防止看错日期、时间、进错考场或坐错座位,其他无关人员一律禁止进入考点。
考生严禁将各种电子通讯工具、摄像设备、存储设备、具有记忆功能的计时、计算设备等带至座位,考试期间一经发现将作违纪处理。考试期间,除证件、笔、橡皮等基本考试工具外,桌面一律不得出现与考试无关的工具、资料。
四、疫情防控要求
考生务必于考前详细阅读本次笔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严格遵守防疫工作要求,做好自我防护。考生入场时须主动接受体温检测和出示健康码,并全程佩戴口罩。体温测量若出现发热等可疑症状的人员,应至临时等候区复测体温。复测仍超过37.3℃的,经考点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按相关疾控部门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五、考试期间考点实行封闭管理,外来车辆一律禁止入内,请考生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出行,提前熟悉考点地址,规划交通线路,做好出行安排。十堰市高级技工学校详细地址:十堰市张湾区北京北路55号,十堰广播电视台对面,考生可乘坐16路、31路、33路、96路、38路、36路公交车在市广电台站下车。
(十堰市高级技工学校路线图)
六、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其他考试规定,开考1小时后,考生可以交卷。考试结束后,考生须迅速有序离开考场,不得滞留考场,避免人员聚集。
七、考试期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规范自己的考试行为,做到诚信应考、文明考试,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属于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严肃处理。
十堰市人事考试院
2021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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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孟楠 责编 | 静静 终审 | 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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