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农民权利宣言》:第19条种子权充分平衡了知识产权和食物权了吗?
发布于 2021-04-08 09:09
本文由彭亚媛整理
SPRING
作者介绍
Hans Morten Haugen 奥斯陆大学法学博士,是国际发展学院专业大学的国际法学教授。他专门研究技术、国际经济法和国际人权法之间的相互联系,曾就人权和科学问题向联合国提供咨询意见(见A/HRC/26/19,第36段),并发表了大量文章,包括《技术与人权》一书。
本文引注:Haugen, H. M. . "The UN Declaration on Peasants' Rights (UNDROP): Is Article 19 on seed rights adequately balancing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and the right to food?." The Journal of 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2(2020)
文章摘要
SPRING
2018年联合国大会通过了《联合国农民和其他农村地区劳动者权利宣言》(UNDROP)。其中有一条引起某些国家的反对,就是关于种子权的第19条。
文章讨论了《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15.1.2款关于 "科学进步的利益...... "的规定是否隐含了种子权,从《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第十一条第二款(a)项关于 "改进生产方法...... "以及《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第14.2款项关于农村妇女获得适当技术的权利来看,种子权是否得到了承认。
此外,《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第15.1.3款的措辞也涵盖了对农民育种努力的积极保护。其他条约和软法来源也指示各国改善农民的生活环境,包括种子。
国家在通过知识产权立法时,可以为农民的利益和加强他们的权利而立法。本文介绍了如何做到这一点,例如对知识产权引入排除和限制性例外。国家在执行知识产权立法时有一个政策空间,应利用这一空间促进农民的食物权和生计。
文章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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