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两天考试 || 省考试院发来温馨提示和一封信
发布于 2021-04-08 21:14
2021年4月10日至11日,我省将举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普通专升本考试(含三二分段专升本转段考试)、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考试等三项考试。为确保广大考生平安顺利参加考试,小编提醒考生注意以下事项:
考生须进行考前14天自我健康观察,每日如实在“粤康码”中进行健康情况申报,同时如实填写考前14天个人健康信息申报表,并在参加每场考试时提交考点工作人员。
属于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1.未按上述要求申报;
2.考前14天内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可疑症状;
3.有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活动轨迹;
4.“粤康码”为红黄码。
请考生认真对照上述三项考试的相关防疫要求,及时做好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广东省2021年4月自学考试
考生防疫要求
1.所有考生须注册“粤康码”,未注册“粤康码”的考生不得打印准考证,无“粤康码”绿码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粤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应及时到相关部门核实。打印准考证时须在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中如实填报“粤康码”状态等信息。
2.考生须进行考前14天自我健康观察,每日如实在“粤康码”中进行健康情况申报,同时如实填写考前14天个人健康信息申报表,并在参加每场考试时提交考点工作人员。
3.考生应注意个人卫生和防护,考前14天内,不前往或途经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参加集聚性活动,尽量避免与外地来粤人员接触。
4.尚在外地的考生应了解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及时返回,并按属地化要求和规定进行管理,以免耽误考试。从境外或高风险地区返粤及“粤康码”红码的人员,按我省卫生防疫相关规定和当地防疫要求采取隔离措施。
5.考前14天内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身体状况异常(以下简称身体状况异常)、有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人员,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应立即按当地防疫要求报告,同时主动向当地市教育考试机构报备,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报名号(准考证号)、到过的境外或境内中高风险城市名称、本人联系电话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按规定及时到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核酸检测,并逐一进行综合研判评估其是否具备正常参加考试的条件。经研判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须在参加考试时向相关考点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6.低风险地区的考生,考前14天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须进行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非低风险地区的所有考生,均须进行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或提供考前7天的检测报告。正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治疗或集中隔离观察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复检阳性人员、无症状感染者以及无“粤康码”绿码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7.考生进入考点时须向考点工作人员出示手机上的“粤康码”绿码,进入考场前将手机放在指定地方。考生进入考点均要佩戴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接受准考证、身份证和“粤康码”核查。出现身体异常情况的考生,可根据医疗卫生专业人员指引,先在临时观察区进行复核评估后作下一步处置,经医疗卫生专业人员专业评估,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综合研判是否具备正常参加考试的条件,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由专人引导前往备用隔离考场;不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不安排参加考试。
8.考生进入考场前应用速干手消毒剂进行手消毒或者洗手;进入备用隔离考场的,必须用速干手消毒剂进行手消毒,且考试过程应全程佩戴口罩。
9.低风险地区,考生在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可自行决定是否继续佩戴;非低风险地区、备用隔离考场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考生进行身份核验时需摘除口罩,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核验。
10.考试结束后,考生要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保持人员间距,减少交谈。考点可安排各考场错峰离场。
11.考生应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
各位考生:
2021年4月10日至11日,我省将先后举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考试等三项考试。诚信考试、公平考试、平安考试是我们共同的愿望,也是所有考生和全体考试工作人员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让我们共同努力,一起行动。
一、严格遵守国家和省有关教育考试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学习《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各项考试的具体要求,特别是认真学习《刑法修正案(九)》对考试作弊罪的有关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严格按有关规定和要求,诚信应考。
二、做一名守法、文明、诚信的考生。自觉抵制兜售、买卖国家教育考试作弊器材、试题或答案、代替考试等违法犯罪行为,认真检查是否携带了参加考试所必需的准考证、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考点辖区公安机关出具的用于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带照片的身份证明,不含电子身份证)及考试文具用品,不将任何文字资料、电子存储设备、手机或其它无线电通讯工具等考试违禁物品以及考试无关物品进入考场。如发生违纪作弊行为,将严格按照《教育法》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如实将相关信息记入个人诚信档案,触犯《刑法》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三、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坚持健康第一的理念,自觉遵守各项考试工作的防疫规定,及时了解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如实申报防疫信息,落实防疫措施,做好个人防护,共同维护个人和公共卫生安全。考前尽量不要跨省区外出,尤其不要进入或途径疫情中高风险区域。
我们由衷希望各位考生自觉遵守考试的各项规定,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要求,抵制一切有损考试公平的不良行为,做“诚信考试”“公平考试”“平安考试”的践行者。我们欢迎各位考生和社会各界举报考试过程中的违法违纪作弊行为,共同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举报电话:(020)89338633,38627869(自学考试),38627866(普通专升本考试),38627814(五年一贯制考试)。
最后,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顺德职院校内唯一负责自考专升本的部门
办公地址:顺职院教学楼1栋109室
电话:22329996、22328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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