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季报”税金少缴很多,系统错了吗?
发布于 2021-04-08 22:54
老师好,我们是小规模,申报2021年1季报企业所得税时按利润为116,088.60元,这样算下来企业所得税不是应该5804.43(116,088.6*25%*20%=5,804.43)吗?但我们在选了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后,系统就如下所示了,只交2,902.21的税,这是什么原因?
这位学员遇到问题后,以为系统错了,就不敢再进行正式申报了,这几天有不少学员咨询类似问题。
其实申报系统并没有错,只是由于目前正式发布的所得税优惠政策文件与系统形成了时间差。
大家还有没有记得,就在3月份的总理《政府工作报告》中有这样一项优惠政策,“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到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所得税。”这个所得税优惠政策正式文件还没有下发,但系统中已经进行了调整。
那么小型微利企业的现行优惠政策是如何规定的呢?根据文件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总理《政府工作报告》中的进一步税收优惠应该是这样的,“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也就是说这位同学申报2021年1季度企业所得税时就可以按更优惠政策规定享受更优惠的政策了。
即:实际缴纳企业所得税金额=116,088.6*12.5%*20%=2,902.2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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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设计: 王方财税 来源: 东方税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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