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政府公信力!如何更好推进政务公开?
发布于 2021-04-09 12:47
来源 | 《国家治理》周刊及人民论坛网(rmltwz)
我国政务公开面临的主要挑战
回顾我国政务公开发展的历程,可以看到,我国政务公开工作已经基本制度化规范化,制度优势得到进一步彰显。但需要注意的是,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是一个极其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良好的运行机制、健全的保障体系以及科学的评估手段。就政务公开制度而言,其涉及信息公开、权力监督、依法行政等多个方面,面临政府诚信、决策风险及数据安全等诸多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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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回应性不足与群众知情权增长存在矛盾
我国现阶段的国家治理具有过渡性、探索性和融合性等新特点。治理主体的多元参与与密切协同,并不能有效应对治理客体的错综复杂与敏捷多变,这一隐性矛盾在政务公开等方面尤为突出。网络时代,群众接收信息的自主权、发布信息的自主性空前提高,常常会超越政府的应对速度,导致政府有时以“迟到”“缺席”“沉默”等姿态出现。互联网的开放性、离散性等特点决定了其信息传递和流转的完全自由性,在相当程度上增加了政府公开数据、管理信息的难度,哪些信息需要公开、在什么范围内公开、依据什么程序公开等问题成为“牵绊”。在打造治理共同体的过程中,政府与企业、政府与社会相互协作仍有较大提升空间,存在党政部门孤军作战、有志群众孤立无援、社会精英冷静观望等状况。究其原因,主要在于各级政府对政府信息和政务数据认识不全、理解不深、风险意识不高,运用网络和信息辅助决策能力不强,在主动公开、被动回应、交流互动等方面缺乏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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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目标与信息治理能力未能匹配
互联网和大数据的兼容性与高速率,加快了人类学习与交流进程,加速了政务公开和信息共享,网络和新媒体跃升为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主渠道,对政府应对及其决策产生重要影响。具体而言,各级政府在加快网络公开、网上问政建设的同时,网络的“双刃剑”效应亦不可避免,如何驾驭信息、提升信息治理能力成为各级政府的最新考量。经此疫情防控一战,社交媒体的“爆发性”壮大也为政府治理提出新难题,网络空间政务公开成为后疫情时代的新模式新样态,网上群众路线虽然得到新发展,但如何由线下转到线上却遇到新困难。随着越来越多不同年龄、不同背景的人民成为网民并跻身于信息传播者和舆论生成者行列,信息发布的“门槛”将会降低,信息博弈和数据溯源的难度将会加大,政务公开的复杂性、风险性和未知性也会增加,政府信息治理能力亟需有效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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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效能提升与体制机制运转未能同步
从目前情况看,政务公开的主要矛盾已从公开数量逐步转向公开质量,政务公开效能优劣依赖于体制机制是否顺畅有效。信息技术的不断迭代,正在使政务公开向全领域延伸,呈现全时空、多维度的扩展之势,数据多寡与信息能力成为网络环境下政务公开质量的决定因素。但由于长期缺乏有效的多方合作机制,信息孤岛和数据壁垒制约了政府信息公开效能的发挥,构建全民团结、联防联控、信息共享、平战结合的信息管理体系应当尽早提上议事日程。作为网络大国,我国政务公开渠道早已呈现平民化和下沉趋势,信息主体多元化和内容多样化等特征较为明显。然而,有的政府部门对政务信息的甄别、管理和使用等情况,有时还达不到人民群众所期望的那样融会贯通。制度的执行过程需要综合运用一系列详细规范,如果缺乏对相关规范和详细规定的了解,加之没有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和技术支撑,轻则会出现信息不同步和不对称等现象,重则将导致政务公开制度碎片化和调适性等问题,影响政务公开整体效能的发挥。
基于信息治理能力推进政务公开的可能路径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其中提到的“国家行政体系更加完善,政府作用更好发挥,行政效率和公信力显著提升”,为加快政务公开和政府职能转变指明了努力方向。网络和信息技术在疫情防控攻坚战中的成功实践,则为构建以数据为中心的政务公开制度体系、以信息治理能力为支撑的运行机制提供了有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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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内涵:政府主导向多元共治转变
一是公开主体上,要突出政府的主导作用。各级政府应当主动公开、积极作为,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发布联动机制,在主动公开、主动回应信息方面做足文章。按照《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保障,更多发布权威准确、通俗易懂、形式多样、易于传播的政策解读产品,不断提高政策知晓度。与此同时,尽快实现制度与技术有机融合,形成政府主导、链条参与、技术汇集的强大支撑合力,健全与之有关的法律法规,完善数据标准规范,制定信息管理办法等。
二是公开形式上,应凸显党媒和官媒的主阵地作用。在党的全面领导下,落实政务公开的主体责任、主管责任、监管责任,加快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的有机融合,形成全媒体统一行动的聚合效力。依据政务信息的重要性和影响程度,由不同类型媒体“分头行动”,有效提高信息传播利用效率。在管理权限的分配上,信息入口即收集渠道和范围可以更宽更广和不受限制,但信息出口即公开内容和时机应有科学根据和法律依据。
三是公开策略上,要善用精英的示范效应。在以“流量”为简单效能标准的网络世界,社会精英的言论往往决定着网络舆论导向和信息流向。在多方参与治理的情境下,政府不仅要发挥资源“分配者”职能,还应扮演“调节者”与“领导者”角色,必须因材施用、各司其职。只有统筹网上网下、国内国际、大事小事,优化组合力量,区分对象进行治理,才能尽快达成“更好强信心、暖人心、聚民心”的治理目标,更好发挥政务公开工作的独特功能。
四是公开结果上,应形成聚合的信息优势。信息优势的形成需要各类治理主体全面参与,政务公开并非政府的“一家之事”,而是多方参与之治,要在发挥党的领导作用和政府主导职能的基础上,正确运用新技术手段,拓宽信息渠道和来源,吸引多方力量参与信息治理和政务公开,更好发挥我国制度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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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治理重心:信息公开向数据共享转变
一是信息管理的法治化整合。我国各级政府建立了较为完备的信息治理制度,相关法律包括《保守国家秘密法》《网络安全法》《突发事件应急法》等,今后应当站在国家治理体系的全局高度,把握政务公开工作的特殊作用,对已有制度整体梳理,依据治理效能重新排序,按照合而为一、以大统小、因地制规等原则统一优化。
二是信息分类的规范化再造。无论是主动公开,还是依申请公开,信息类型、格式、表述等方面均可能存在不统一现象。仅从文本表述的浅层面分析,如果执行者缺乏一定的知识水平和理解能力,实际操作过程中极有可能出现信息传达不同步、情况处置不及时等问题。因此,应当及时制定和出台国家层面的信息分类指南,建立国家级信息管理机制并发挥实效。具体到信息分类与规范化问题,可以根据实际效果分为有效信息、无效信息和时效信息等;也可将突发事件中政府信息与事件紧急程度结合起来,按照轻重缓急划分等级、区分类型等。
三是数据共享的标准化筑基。数据是信息的基本构成和主要形式,是信息交互的具体实现。2020年3月发布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将数据作为生产要素并可被市场化配置。数据要素将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过程中发挥更大作用,政府信息获取中数据“各自为政”等问题也将得到有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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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制机制创新:技术治理向整体治理聚焦
一是筑牢指挥聚合的联防联控机制。设立央地多级突发事件应对常设机构和信息发布机制,指定信息发布责任主体。拟定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信息公开与信息发布权力清单、内容清单、问责清单等,赋予地方政府在清单范围内充足的经济、社会、环境资源调配权限,依据突发事件变化情况因地制宜构筑应对方案。以法定形式明确政务公开制度的责任主体,落实各级政府主体责任、压实属地责任,搭建联防联控大数据管理平台和信息发布系统等,形成以安全部门为主导、以信息部门为支撑、以行政部门为依托的信息治理指挥体制。
二是健全权责融合的责任清单机制。借鉴此次疫情防控的成功经验,由网信办或应急管理部牵头组建突发事件信息发布专门机构,明确数据归属,统一信息管理。对于各部门各级人员的具体职责划定,可借鉴作战领域任务分发系统,细化不同类型事件下的具体流程应对清单,加强信息分级管理和权限分配。在引入清单制区分任务的同时,须将数据安全摆在重要位置,核心敏感信息由党政机关联合保护,辅以集成化、可视化、清晰化的技术创新,形成明晰稳定的多级信息审批机制、稳固精准的内部信息控制机制、严格广泛的外部数据赋权机制等。
三是构建价值统合的协调联动机制。整合社会精英和民间组织优势力量,鼓励包括互联网企业、非行政事业单位等积极参与数据收集、甄别与回应,最大限度避免地方政府各自为政,杜绝地方官员懒政怠政等行为。公共企事业单位因其独有的公共资源优势和信息技术优势,必须充分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技术,构建数据汇聚的多元沟通平台,打破行政体制壁垒,尽快实现多方利益主体信息共享与跨区协同。
原标题 | 我国政务公开的现状、挑战与进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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