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 旧改快讯|龙岗中浩工业城C厂区专规公示:容积率9.0
发布于 2022-05-18 12:13
——————深圳城市更新旧改——————
龙岗区坂田街道中浩工业城C厂区城市更新单元于2019年7月列入《2019年龙岗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七批计划》。
一、项目区位
项目位于坂田街道象角塘社区,雪风路与中浩路交会处西南侧,轨道10号线雪象站500米范围内。
二、已批计划调整情况
本次规划因转换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调整拆除范围,拆除范围用地面积由17815㎡调整为17814.8㎡。鉴于本次计划调整属于因校正技术误差(含坐标、现状地形图、放点等误差)导致已批计划拆除范围变化的情况,根据《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规定》(深规划资源规﹝2020﹞2号)第十二条,该更新单元计划调整内容可与更新单元规划同步公示、同步申报审批。
三、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拆除范围用地面积17814.8㎡,开发建设用地面积12469.8㎡,规划容积112767㎡,容积率9.0。
其中产业研发用房39469㎡,厂房(无污染生产)39469㎡(含创新型产业用房4737㎡),产业配套用房面积为30929㎡(含商业服务设施(含地下)16714㎡,宿舍14215㎡),公共配套设施(含地下)2900㎡(含社区健康服务中心1500㎡,社区级公共配套用房1000㎡<含党群服务中心650㎡>,社区管理用房300㎡,再生资源回收站100㎡)。
申报主体为深圳市拓锋实业有限公司,经查询工商信息显示,该公司由深圳市展裕实业有限公司全资控股。深圳市展裕实业有限公司为香港宏辉集团子公司。
为保障居住用地供应,现拟对坪山区[竹坑地区]法定图则08-04地块进行规划调整工作。
一、法定图则情况
根据已批准的[竹坑地区]法定图则,08-04地块规划用地面积为25439㎡,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商业用地(R2+C1),容积率3.0,配套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居住小区级文化室,备注:规划。
二、规划调整情况
调整后,08-04地块规划用地性质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用地面积为25439㎡,容积率4.5,配套6班幼儿园(占地面积2000㎡,建筑面积2200㎡)、社区文化活动室(1000㎡)、社区健康服务中心(1500㎡)、社区管理用房(250㎡)、便民服务站(500㎡)、社区菜市场(500㎡)、社区警务室(50㎡)、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500㎡)、小型垃圾转运站(150㎡)、再生资源回收站(100㎡)、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场地面积1500㎡),备注:规划。
为优化宝安中心区城区功能、高质量开展宝安中心区规划建设,拟对[宝安中心区]法定图则02-12、03-26、03-27地块进行规划调整。
一、法定图则情况
根据已批准的[宝安中心区]法定图则,拟调整的地块规划情况如下:
02-12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性办公用地(C2),用地面积9883㎡,容积率6.0,配套设施项目为“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社会停车库(300个)”,备注“规划,功能为商务公寓”;
03-26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性办公用地(C2),用地面积7218㎡,容积率7.5,无配套设施项目,备注“规划”;
03-27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性办公用地(C2),用地面积6512㎡,容积率6.5,无配套设施项目,备注“规划”。
二、规划调整情况
02-12地块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R2),用地面积9883㎡,容积率5.4,配套设施为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社会停车场库(300个车位),备注为“规划”;
03-26、03-27地块及中间道路一同合并为新的03-26地块,用地面积15240㎡,用地性质商业用地+二类居住用地(C1+R2),容积率6.4,配套设施为6班幼儿园、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备注“规划”。
深圳市陈屋围股份合作公司委托交易的观湖北产业片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返还深圳市陈屋围股份合作公司留用地(指标)合作招商(项目编号:LHJY20210202019),于2022年4月15日在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华分公司网站发布单一来源谈判邀请书,于2022年4月15日至2022年4月20日期间向被邀请单位深圳市龙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发出单一来源谈判文件。该项目单一来源谈判小组于2022年4月21日已完成单一来源谈判工作,经深圳市陈屋围股份合作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表决确认,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观湖街道观湖北产业片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位于龙华区观湖街道观城、松元厦和新田社区,项目实施范围506380㎡。
经规划研究,拟将留用土地落实在《深圳市宝安401-12&13号片区[观澜老中心地区南片]法定图则》《深圳市宝安401-15&21&T6号片区[观澜樟坑径片区]法定图则》《深圳市宝401-16&17&18号片区[观澜东地区]法定图则》(以下简称“[观澜老中心地区南片]法定图则”、“[观澜樟坑径片区]法定图则”、“[观澜东地区]法定图则”)三个法定图则内。拟留用土地七宗,分别为[观澜老中心地区南片]法定图则中03-07地块、10-03-2地块和11-02地块;[观澜樟坑径片区]法定图则中02-15地块和02-18地块;[观澜东地区]法定图则中16-13-1地块和18-23地块。
总留用土地面积100872.2㎡,规划容积617440㎡,其中厂房212320㎡,产业配套用房80170㎡(含商业服务设施2500㎡、宿舍77670㎡),住宅286700㎡(含公共住房24410㎡),商业7000㎡,公共配套设施(含地下)31250㎡[含2个9班幼儿园各为4500㎡,占地各为2700㎡;2个2班托儿所各为360㎡;2个社区管理用房各为300㎡;2个社区警务室各为100㎡;2个便民服务站各为600㎡;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含社区管理用房、便民服务站)2000㎡;母婴室20㎡;2个文化活动室共3500㎡;社区健康服务中心2000㎡;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500㎡;2个公交首末站共5800㎡;公共充电站1100㎡;邮政所100㎡;2个小型垃圾转运站共730㎡;2个再生资源回收站各为60㎡;2个公共厕所各为60㎡;2个环卫工人作息房各为20㎡;物流配送站2500㎡]。另配建3处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共占地3800㎡;3处社区儿童游戏场地共占地1800㎡;公共停车位60个。物业服务用房按照《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予以核定。
交易范围:
本次单一来源谈判的交易范围为约6606.7㎡留用地(指标),留用地(指标)具体返还面积以政府批复为准。
二、成交方案及成交方案
成交人:深圳市龙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简称“龙华建发”)。龙华建发是龙华区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企业,2015年1月挂牌成立,注册资本48亿元,业务范围涵盖人才安居房、保障房、农贸市场、环卫绿化、保安服务、金融投资、水务服务、信息管道等多个城市发展和民生保障领域。
成交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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