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京保】沈阳市定制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

发布于 2022-05-18 15:01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丰富健康保险产品供给,用足用好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研究扩大保险产品范围。”的要求,2021年沈阳市医疗保障局与市金融发展局制定了城市定制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对城市定制型商业保险提出了明确的规定和要求。
 
       沈阳市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以来,经过20余年的发展,已建立起以职工和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保障”,梯次降低困难群体医疗费用负担。我们坚持保基本、可持续、广覆盖,形成了具有沈阳特色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目前,我市参保人数达到750万人。但实践中也发现,患病群众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费用虽然报销水平较高,但经报销后的个人负担部分,以及临床必需的医保目录范围外自负部分,叠加成为个人较高负担的重要因素,迫切需要通过进一步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架构体系来减轻群众就医负担。为此,2022年借鉴外地经验,我局与相关单位共同指导商业保险公司开发了与基本医保衔接的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产品——盛京保。

 
       根据对近年来我市参保人实际发生费用情况的研究,分析个人负担医疗费用的比例结构,保险公司在研究设计“盛京保”项目的保障内容时,着眼于解决参保群众就医费用高、负担重的难点、痛点,设定了三重保障责任。参保人员在定点机构发生的费用,医保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医保范围内门诊高值药品费用的和医保范围外住院费用累计达到起付线3万元以上部分,由“盛京保”按60%比例赔付。
 
       “盛京保”覆盖医保目录外报销范围,有效弥补了基本医保保障空白,同时相对于传统商保产品价格低、百姓可承受。请参保人在详细了解具体保险条款,尤其是对于患有15种既往症的参保人,参保时要了解理赔范围和界限,根据自己实际需要理性购买。
 

       只要是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沈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辽宁省直基本医疗保险在保人员都可以参保,不限户籍、不限居住地、不限年龄、不限职业、无等待期限制、无健康体检限制,除15种严重既往疾病以外实现最大限度的普惠沈阳市民。

 

这里特别提醒一下

如果在投保前

已经患有以下15既往症

那么,因为既往症和它的并发症

带来的相关医疗费用不能理赔

除此之外的费用可以正常理赔

   
    
“盛京保”已与沈阳市医保支付系统完成系统对接,
支持医保账户余额直接支付。可为配偶、子女、父母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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