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姐妹 第四届中国(宁波)女性创业节暨巾帼共富创业创新项目大赛火热开启!

发布于 2022-05-18 15:41

女性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半边天”,


是创新创业、助力共富的重要生力军。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省委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市委关于共同富裕示范先行的决策部署,按照省妇联实施"共同富裕巾帼在行动"工作要求,充分激发共同富裕示范先行中的巾帼作为和巾帼担当,形成巾帼助力共同富裕的强大合力,为加快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贡献半边天力量。宁波市妇联、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宁波市商务局、宁波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奉化区人民政府将联合举办第四届中国(宁波)女性创业节暨巾帼创促共富创新项目大赛(以下简称"大赛")。

 一、大赛时间 

2022年5月-8月

 二、组织单位 

指导单位:浙江省妇女联合会

主办单位:宁波市妇女联合会、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宁波市商务局、宁波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奉化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奉化区妇女联合会

奉化区巾帼创业创新联谊会

协办单位:宁波市女企业家协会

宁波市女科技工作者协会

支持单位(冠名):宁波迪玛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三、参赛对象及条件 

1

以巾帼创促共富项目的形式参赛。参赛项目须有核心团队,有品牌理念、有区域特色产品、有实体基地、有创业促共富执行计划,具有较强的带动性、示范性、时效性。带动女性共同富裕的实际成效明显,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和美誉度。

2

巾帼创促共富项目负责人须为18周岁以上女性,拥有注册的经济实体,具备带领女性共同富裕能力,有文化、有情怀、善经营、懂技术。核心团队女性成员3人以上。

3

参赛的巾帼创促共富项目要求辐射带动力强,凸显共同富裕,突出社会效应,聚焦乡村振兴、巾帼云创、女大学生返乡创业等重点领域,重点推荐巾帼现代农业基地、巾帼专业合 作社、巾帼民宿、巾帼电商、女工巧手工坊、美食巧女工坊等 项目参赛。

4

参赛项目应具有合法的知识产权。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须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知识产权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

5

参赛项目经营规范,参赛团队成员社会信誉良好,无违法不良记录,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

6

参赛项目申报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合法,参赛项目应为团队原创,严谨抄袭或剽窃。参赛团队应在广泛进行市场调研、企业分析基础上,按照大赛规程提交创业计划书。

 四、大赛流程 


大赛分启动、报名、初审、初评、考察、展示、培训、决赛8个阶段。

(一)赛事启动(5月中旬)大赛启动、外宣征集。

(二)报名阶段(5月中旬-6月底)采取组织推荐和自主报名两种方式。

1.组织推荐。各区(县、市)妇联负责推荐8个以上本地区符合条件的巾帼创促共富项目。

2.自主报名。符合参赛条件的项目可直接将报名材料发至大赛组委会邮箱:8348532090qq.com

(三)资格审查(7月初)

项目报名材料的审查,对符合参赛条件且提交报名材料完整的项目确认参赛资格。

(四)初评阶段(7月中旬)

以参赛项目的报名表、项目执行计划书(电子版)为基础,组织专家对参赛项目统一进行评审,选出20个项目进入实地考察阶段。

(五)实地考察阶段(7月下旬-8月初)

对20个入围决赛的项目进行线下实地考察,由专家团队综合项目情况进行考察打分。并为20个项目各拍摄一支短视频,用于网络公众展示。

(六)公众展示阶段(8月中旬)

结合实地考察和公众展示的分值,择优遴选出12个项目进入决赛阶段。

(七)线上赛前培训(8月下旬)

邀请创业导师为12个进入决赛的项目进行线上辅导培训,从参赛路演项目计划书的准备、项目陈述、沟通互动、路演心态等多个维度对参赛项目进行指导,帮助参赛项目在大赛及路演中脱颖而出。

(八)决赛暨颁奖仪式阶段(8月下旬)

决赛通过项目路演、项目答辩形式,组织专家现场评分。采用"5+3”创业答辩模式,即项目路演5分钟,项目答辩3分钟,以项目展示、问答点评、评委投票等方式进行,最终评选出相关奖项。

 五、奖励与支持 

大赛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提名奖8名。获奖项目可获以下奖励和政策支持。

1

奖励。认定一批巾帼创促共富示范基地。同时,获奖项目将获得一定奖励和政策支持,颁发荣誉证书、奖杯。获得一等奖的项目负责人且同时符合宁波市巾帼建功标兵推荐条件的,授予"宁波市巾帼建功标兵"称号。

2

创业指导。邀请优秀女企业家和女科技工作者担任团队发展导师,为获奖项目提供指导服务。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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