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的医保”政策解读(六)——医保经办“不见面”服务篇(上)

发布于 2022-05-18 16:54


当前疫情防控期间,为了方便群众办理医保业务,确保医保待遇不受影响,溧水医保分局积极推行医保服务"不见面办"等便民措施,努力为全区群众提供贴心、暖心、温馨的服务。本期将为大家推送疫情期间部分医保业务"不见面"办理方式,供全体职工了解。

一、生育保险

(一)"线上办"

产前检查费、生育医疗费、计划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支付及一次性营养费补助业务进度,可通过市医保局官网(http∶/ybj.nanjing.gov.cn/)首页右下角"网上办事"栏目或"我的南京"APP"医保服务"模块查询。

市医保局官网

“我的南京”APP


(二)“邮箱办”

生育保险零星报销单据经“我的南京”APP“医保服务”中的“零星报销预审”通过后,可将材料邮寄进行受理。邮寄地址:水西门大街73号医保中心零星报销科或生育科收,联系电话025-86590791(职工医保)/025-86590783(生育保险)。



二、失能保险



三、医疗救助零星报销

当前我区已全面实行医疗救助零星报销不见面审批,实现“免申即享”,医疗救助对象通过“智慧溧水” APP“我的医保”模块中“医疗救助查询”功能,即可在线查看业务办理进度及救助金拨付明细,并能及时了解最新政策内容。




溧水区人民医院新媒体工作室

审核 / 常新

供稿 / 医保办

编辑 / 刘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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