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公布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问题线索举报方式的通告
发布于 2022-05-18 17:05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有关要求,市中院迅速成立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办公室,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扎实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加大假借养老之名、通过诈骗手段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犯罪案件审判、执行力度,促使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此次打击重点对准以“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的非法集资、诈骗犯罪。重点整治针对老年人涉诈APP、非法养老服务机构、商品房销售虚假宣传、无资质擅自诊疗、涉老“保健品”、打着“养老”幌子非法集资等乱象及隐患。
欢迎广大群众积极提供有关线索,市中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将根据群众举报内容及时流转相关单位和地方进行核实、查办、反馈,并严格落实举报人保护措施,有效回应群众诉求。现将举报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市中院主要受理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的非法集资、诈骗犯罪。
举报电话:0719-8105735
电子邮箱:syzyxet@163.com
信箱地址:十堰市张湾区浙江路66号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
举报人可通过举报平台、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举报。电话举报时间为法定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其他举报方式无限制,如不在工作时间内可拨打110进行举报。
来源/市中院刑二庭
编辑/伊璇 责编/如一 终审/万德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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