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制定实施方案 指导全省不动产登记数据汇交工作

发布于 2022-05-18 20:15




近日,按照自然资源部提升不动产登记数据质量的相关要求,技术中心协助省厅制定了《2022年度广东省不动产登记数据汇交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指导各地做好2022年度不动产登记数据汇交工作,提高全省数据质量。




方案明确,2022年度不动产登记数据汇交,必须基于各地部署的用于支撑日常登记业务的“业务库”开展,数据整理完善成果必须体现在“业务库”中。一是所有数据应源于“业务库”并服务于“业务库”。二是强调汇交数据要着重确保关联关系正确。三是汇交数据必须通过数据抽取工具自动化导出,不允许人工修改导出的数据包。

方案明确,本次数据汇交,由地级市统筹开展,工作步骤分为前期分析、数据质量提升、成果汇交三个阶段,各阶段流程如下:



01

前期分析阶段

各地一是要梳理数据库建设现状,摸清本地数据库结构和关联关系;二是要摸清已入库数据现状,统计问题数据的数量;三是要梳理形成“业务库”与《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TD/T 1066—2021)之间的映射转换关系;四是要根据映射转换关系,编写(开发)数据抽取工具(脚本)。

02

数据质量提升阶段

各地一是要开展数据整理完善工作,基于“业务库”,通过核对档案等方式逐一完善问题数据。二是利用数据抽取工具(脚本),直接从“业务库”中导出汇交数据。三是使用省级统一下发的质检软件(另行下发),对汇交数据进行全量自检。各地应注意,对于自检发现的问题必须在“业务库”中整理完善后,再利用抽取工具(脚本)重新导出质检,不允许修改汇交数据包。

03

成果汇交阶段

各地要按要求整理汇交成果(主要包括数据、承诺函及相关文件)后报省厅,省厅将组织技术中心开展省级质检,检查不通过的,各地要及时修改后重交。


此外,方案还针对此次汇交工作的重点——梳理数据映射转换关系、开发数据抽取工具(脚本)、整理完善“业务库”数据等环节提出了详细、可行的技术指导,并附有相关工具表格,技术中心也将按省厅要求,采用线上、线下等多种形式,对各地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各地应组织业务、技术骨干,共同深入研讨,对照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切实做好不动产登记数据汇交工作。






-THE END-


通讯员|  辛烜

编  辑 |  李赞红

校  核 |  林超

技术中心宣传工作小组  宣


本文来自网络或网友投稿,如有侵犯您的权益,请发邮件至:aisoutu@outlook.com 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

相关素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