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超1亿!莆田竟有人假装留学生做这事

发布于 2022-05-18 23:03

最新消息

福建警方严打经济犯罪

2021年至今年4月

破获案件涉案金额658亿余元


近日,福建省公安厅新闻发布会上发布,2021年至今年4月,福建全省公安机关共破获各类经济犯罪案件8244起,涉案金额658亿余元。


发布会上还公布了

2021年全省公安机关

打击经济犯罪

十大典型案例

其中莆田有3起


1.莆田“8·24”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案。2021年12月,莆田公安机关破获公安部挂牌督办的“8·24”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案,缴获大量作案工具。经查,2017年以来,以犯罪嫌疑人郭某洪为首的犯罪团伙,未经相关部门批准,私自对接境外期货平台,搭建交易系统,采取为客户开设“信用仓”“现金仓”等各类子账户的方式,非法从事黄金期货交易活动,涉案金额达9亿余元人民币。目前,该案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警方提示:期货行业是特许经营行业,开展期货业务需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未经批准,非法经营期货业务,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之规定,涉嫌非法经营罪。投资者要摒弃“一夜暴富”心理,树立审慎投资理念,谨防上当受骗。


2.莆田张某峰等人系列保险诈骗案。2021年10月,莆田公安机关破获公安部挂牌督办的张某峰等人涉嫌保险诈骗案,挽回经济损失160万余元人民币,实现对“故意制造事故、汽修厂虚高报价、保险公司员工内外勾结理赔”犯罪的全链条打击。经查,张某峰伙同亲属、同事,频频制造碰撞、刮蹭、涉水等交通事故,并伪造汽修公司印章和定损协议,提供给保险公司理赔,骗取高额保险理赔款,涉案金额达360万余元。目前,该案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警方提示: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之规定,涉嫌保险诈骗罪。机动车辆发生事故后,应按照正规方式理赔,不得故意制造事故、夸大结果、虚报及抬高理赔金额。参与骗保活动的,终将受到法律严惩。


3.莆田郑某军等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2021年8月,莆田公安机关破获公安部挂牌督办的“7·13”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打掉在网络平台上冒充海外代购,销售假冒国际品牌注册商标箱包的售假工作室3个。经查,2020年1月至案发,犯罪嫌疑人郑某军等人在莆田市荔城区开设售假工作室并雇佣员工,在网络平台开设多家海外代购网店,假装留学生身份,以海外代购名义,在网上销售假冒品牌箱包,涉案金额达1亿余元人民币。目前,该案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警方提示: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之规定,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海外代购领域,一些不法商家已形成一条从产品造假到发货“洗白”、再到转包“分销”的灰色产业链。消费者选择代购时,一定要谨慎,通过合法正规的渠道,勿贪便宜购买。

来源:东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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