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醉驾被查,为何同伴连带获刑?濮阳官方公布详情...
发布于 2022-05-19 22:17
根据刑法规定,驾驶员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80mg/100ml即构成危险驾驶罪。但如果酒后自己不开车,却将车借给同样喝了酒的小伙伴来驾驶,结果会如何呢?近日,由台前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刘某、张某危险驾驶罪一案,台前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这是台前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首例危险驾驶共同犯罪案件。
案情回顾:
2022年2月25日晚上,刘某、张某在一块吃饭饮酒后,刘某将车牌号为豫J***小型汽车交于醉酒的张某驾驶,张某在驾驶过程中被台前县交警大队查获,经鉴定张某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170mg/100ml。台前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刘某明知张某饮酒,将其车辆交由张某驾驶,放任其“醉驾”,二人均涉嫌危险驾驶罪。
检察官在此提醒车主朋友们,不仅自己不能酒驾,把车钥匙给明知是醉酒的人,让喝酒的人开车,也会成为危险驾驶罪的共犯,如果所借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车主还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在哪些情况下,会构成危险驾驶罪共犯呢?
一是在饮酒过程中,行为人明知驾驶员必须驾车出行,仍极力劝酒或胁迫、刺激其饮酒,且饮酒后不给其找代驾的行为。
二是行为人明知驾驶员饮酒,教唆、胁迫或命令驾驶员驾驶机动车辆的行为。
三是车辆所有人明知借车人已经醉酒且要求驾驶机动车时,仍将车辆出借给借用人的行为。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的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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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自:濮阳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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