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积极应对疫情支持帮扶工业中小企业稳健发展的若干措施

发布于 2022-05-20 09:58


丨我们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统筹疫情防控和工业经济发展,支持帮扶我省工业中小企业有效应对新一轮疫情冲击,实现稳健发展,增强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动能活力,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稳生产

1.支持做好疫情防控。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指导企业增强疫情防控意识、落实主体责任,细化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着重做好员工返岗管理、日常健康监测、工作场所防控、环境卫生消杀、员工个人防护等各项工作,科学规范精准做好疫情防控。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企业的防疫、消杀费用给予一定补贴,安排纾困专项资金支持受疫情影响的中小企业复工复产、增产增效。


2.促进产业链供应链畅通。以产业链链长制为抓手,加强产业链供应链问题的收集梳理和研究办理,及时协调疏通产业链供应链堵点淤点,着力解决当前物流受阻问题,促进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对处于产业链供应链关键节点的企业,在做好疫情防控基础上,优先予以保障。


3.强化生产要素保障。做好医疗防疫物资生产保供工作,重点做好核酸检测所需物资生产供应保障,及时满足企业对防疫物资需求,确保重要防疫物资不停供、不断档。在指导企业开展生产自救的同时,及时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原材料、用工、用能等要素供应,加快推动企业正常生产。


二、促发展

4.支持企业创新发展。聚焦重点产业转型升级和重点领域“卡脖子”问题,支持10个左右重点产业关键共性技术攻关项目,每个项目给予一定资金补贴。鼓励企业自建或与科研院所联建研发机构,争创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对新认定的国家、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省级产业技术研究院,分别给予资金奖励。对航空、电子信息、装备制造、中医药及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领域企业实施的强链延链补链倍增项目,按照单个项目不低于200万元项目给予设备购置资金奖补。


5.支持企业改造升级。统筹省级工业发展专项(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贷款给予一定比例的贴息支持,对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企业重大项目、产业基础高级化项目按照单个项目不低于200万元给予资金奖补,对符合条件的重点领域创新成果产业化重大项目以股权质押或股权投资方式给予支持。


6.支持数字化绿色转型。深入实施数字经济做优做强“一号发展工程”,加快5G网络、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进度,培育一批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推动企业上云用数赋智。统筹省级工业技术改造专题资金,重点支持一批智能制造咨询诊断、数字化标杆工厂、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数字经济重点场景应用项目。组织开展中小企业节能诊断,引导中小企业推行绿色标准、绿色管理、绿色生产,创建“绿色工厂”,打造“绿色产品”。


7.支持专精特新发展。加大专精特新等优质中小企业培育力度,对获认定的省级专业化小巨人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按规定给予资金奖励。对正在证监会、交易所审核以及江西证监局辅导备案的企业,同等条件下予以推荐申报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办实事清单》各项目标任务,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统筹财政资金加大对优质中小企业支持。



三、强帮扶

8.加大融资担保支持力度。统筹安排专项资金3000万元注入“工信通”中小企业融资产品风险补偿资本金,由现有3亿元信贷规模扩大到6亿元规模,为中小企业提供低利率信用贷款支持。积极帮助省内为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支持的机构争取国家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资金,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


9.加大租金减免支持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疫情期间对承租国有性质的工业园区标准厂房或小微企业双创基地房产的小微企业给予租金减免、缓缴优惠政策。对于落实租金减缓政策的小微企业双创基地,在申报省级或国家级小微企业双创示范基地时予以优先认定或推荐。


10.加大政府采购支持力度。严格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各项措施,鼓励各地政府对中小企业产品服务进行优先采购,在规定的面向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预留份额基础上,提高对中小微企业产品服务采购份额,加大政府采购支持力度。


11.支持首台套首批次推广应用。对列入我省推广应用范围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按《关于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的相关规定实施保险补偿。对列入我省推广应用范围的重点新材料产品投保首批次应用综合保险,按不低于保险费用60%的比例实施保险补偿,单个投保企业年保险补偿不超过100万元。


12.支持企业开拓市场。采取展位费全额补贴方式,支持中小企业参加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APEC中小企业技术展览会等展博会,帮助中小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搭建产品供需对接平台,分行业、分领域开展产业链供需对接活动,组织产业链龙头企业与生产配套产品中小企业对接,帮助中小企业进入大企业供应链,实现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


13.加大公共服务供给。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支持社会化公共服务机构和平台为企业提供创业辅导、管理咨询、政务代理、法律援助、技术创新、数字化转型等多样化、全方位服务。组织开展“一起益企”专项行动,为企业送政策、送管理、送技术。对积极参与服务行动,有效解决企业痛点难点问题的公共服务平台,在申报省级或国家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时予以优先认定或推荐。以补贴学费方式,定期举办中小企业领军人才、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管理创新型企业人才培训班,提升企业管理水平。



四、优环境

14.持续优化发展环境。深入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持续精简行政审批事项,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将更多涉企行政事项纳入“一网通办”,为中小企业设立直通车、开辟绿色通道,提升办事效能。进一步完善驻企特派员制度,强化企业联系服务,为企业及时协调解决问题。组织开展中小企业发展环境第三方评估工作,以评促建,以评促优,为中小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15.加快惠企政策落地。加快推动落实落地国务院及相关部委出台的新一轮财政补助、税收减免、信贷融资、稳岗就业、租金减免、政府采购等助企纾困政策,以及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大帮扶力度促进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关于有效应对疫情帮助中小企业纾困解难若干政策措施》等各项助企纾困措施,加大政策享受范围条件、操作流程等宣传解读力度。充分利用电视、报纸、门户网站、“两微一网”、短视频等多种媒体,加强政策精准推送,扩大政策知晓度。简化政策办理程序,加快政策兑现速度,确保企业应享尽享,充分释放政策红利,助力中小企业稳健发展。


16.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加大《江西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宣贯力度,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健全完善拖欠中小企业账款“968969”投诉平台运行机制,进一步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问题。加快实施新的更大力度减税降费组合政策,针对涉企违规收费开展专项整治,加大企业减负问题查处力度,重点督办涉企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维护企业正当权益,减轻企业负担。

       本措施执行期截至2022年12月31日,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解释。

END


来源: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版面编辑:高翔

校对:李青

审核:古训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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