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一特辑之《未成年人保护法》,你了解多少?
发布于 2022-06-01 15:16
今天是六一儿童节,2021年6月1日,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施行,其中结合现今社会突出问题,对原《未成年人保护法》作出修改与完善。下面让我们一起学习一下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的部分内容吧~
增设强制报告制度
杜绝侵害未成年人权益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增设了国家机关、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受到侵害、疑似受到侵害或者面临其他危险情形时的强制报告制度,以及新增了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从业人员的准入资格制度。
加强家庭保护
细化家庭监护职责
不仅仅是父母,共同生活的其他成年家庭成员应当协助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抚养、教育和保护未成年人。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列举了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履行的十项监护职责和不得实施的十一项行为。
强化学校“防线”
向性侵和欺凌说不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了学校应当建立未成年学生保护工作制度,健全学生行为规范,培养未成年学生遵纪守法的良好行为习惯。学校应当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对教职员工、学生等开展防治学生欺凌的教育和培训。学校、幼儿园应当建立预防性侵害、性骚扰未成年人工作制度,对性侵害、性骚扰未成年人等违法犯罪行为,学校、幼儿园不得隐瞒,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关爱留守儿童
完善委托照护制度
针对农村留守儿童等群体的监护缺失问题,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完善了委托照护制度。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使未满八周岁或者由于身体、心理原因需要特别照顾的未成年人处于无人看护状态,或者将其交由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不适宜的人员临时照护。没有正当理由,不能随便把孩子委托别人照顾,对于担任被委托人也明确了相应的要求。
明确国家监护制度
为未成年人保护兜底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了国家采取措施指导、支持、帮助和监督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了国家监护制度,规定在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不能履行监护职责时,由国家承担监护职责。在第六章"政府保护"及第七章"司法保护"中都规定了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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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保护法》
普法三字歌

未成年,有保障,立法制,健康长;
各权利,须牢记,创和谐,我做起;
疾残婴,莫轻慢,生存权,不容犯;
肢智欠,平等待,教育者,多关爱;
家校事,言己见,重参与,良发展;
扬特长,个性展,己不愿,莫强勉;
书信函,别偷看,隐私权,不容犯;
或受赠,或继承,任何人,无权争;
图书馆,少年宫,节假日,免费行;
音书像,戒淫黄,绿色网,安全上;
场馆所,身遇险,伸援手,不拖延;
突发事,须撤离,儿少先,无质疑;
流浪儿,救助站,无父母,送福院;
招童工,法不容,令不改,处罚重;
若儿少,行不端,无论谁,皆可管;
年未成,智未全,触法律,从轻判。
青少年,祖国花,爱导育,靠大家;
依法做,不偏差,茁壮长,擎大厦。



文图:网 络
编辑:彭娅妮
审核:黎明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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