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落实不到位?

发布于 2021-09-03 09:26

                                                                                      

军人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

优待政策落实不到位怎么办?

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

推动优待政策实现全省覆盖。

老班长注意到,

青海省的这一系列举措,

在保障军人地位和权益方法,

取得一定成效。

搭建协作平台,提供机制支撑

今年1月,青海省检察院

会同西宁军事检察院召开

加强军地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座谈会。

随后,该省检察院会同

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西宁军事检察院签署

《关于加强军地协作推进涉军

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意见》,

明确将贯彻退役军人事务部等20部门

《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

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

等政策措施不到位,

以及落实给予军人军属和

退役军人在生活、医疗、住房、

教育、就业、交通出行等方面的

优待措施不到位的

涉军公益损害问题,

作为办案重点强力推进,

为军地检察机关协同办理

涉军公益诉讼案件

搭建起协作平台、提供机制支撑。

逐地调查走访、逐项细致排查

今年2月,青海省检察院

接群众和相关部门反映,

现役军人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等

优待措施在省内一些地方

尚未完全落实。

该省检察院组织全省三级检察机关

开展调查走访、细致排查,

了解到省内共有24个市县区

尚未落实这项优待措施。

扎实开展诉讼检察专项活动

为确保这项优待政策

在8月1日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

正式实施前在全省范围内落实,

全省检察机关扎实开展

“维护现役军人合法权益公益诉讼检察专项活动”。

该省检察院多次与西宁公交集团磋商,

共同推动西宁市所辖区县

在4月1日起执行现役军人免费

乘坐市内公交汽车的优待政策,

对加速推动这项政策在全省全面落实

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

尚未落实这项优待政策的18个市县区

基层检察院与当地党委、政府

积极沟通协作,

共同研究解决困难和问题,

扎实做好相关配套衔接工作,

确保优待政策有效落实。

截至8月1日,青海已实现

现役军人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

优待政策的全省覆盖。

依法维护军人地位和合法权益,

既需要政策法律的刚性约束,

也需要社会各界的行动自觉。

无论是个人,还是社会机构,

都应该树立崇军尊军意识,

让危难来临时的一句

“你永远可以相信中国军人!”

也可以转换成静好岁月里的一句

“你永远应该尊崇中国军人!”
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

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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