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县党员干部积极参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倡议书

发布于 2021-09-03 09:54

广大党员干部: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经过全县人民的不懈努力,崇信县先后荣获全国绿化模范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国家卫生县城等荣誉称号,今年首次入选“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这份荣誉来之不易,弥足珍贵,更需珍惜!我们是崇信这座城市的主人,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参与者和受益者,有责任、有义务为建设富裕文明幸福美丽新崇信贡献力量、增光添彩。为此,我们发出如下倡议:
从我做起,争当文明城市创建的先行者。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与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宜居宜游宜创业的生态文明县的创建一脉相承、相互促进,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崇信长远发展。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在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对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新部署、新要求上先行一步、快人一拍,在“做文明有礼崇信人”系列活动中走在前、作表率。
从我做起,争当文明城市创建的实践者。广大党员干部要以创建文明城市为己任,牢固树立文明意识,讲普通话、用文明语、干文明事,自觉摒弃不文明行为,不乱贴乱画,不乱扔果皮、纸屑、烟头等垃圾,不随地吐痰,不破坏公共设施,不损坏公共财物,不践踏绿化草坪,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不乱停乱放车辆,做到讲文明树新风,模范带动身边人做文明人。
从我做起,争当文明城市创建的志愿者。广大党员干部要身体力行、率先垂范,踊跃加入志愿者服务行列,积极参与“弘扬文明新风·共建美好家园”“美丽崇信·我是行动者”“党员进社区·共建文明城”等文明城市创建志愿服务活动,引导更多社会力量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志愿服务活动。
从我做起,争当文明城市创建的宣传者。广大党员干部要大力弘扬向上向善、孝老爱亲,诚实守信、勤俭持家的中华传统美德,积极动员身边群众,广泛宣传《崇信县市民文明公约》、村规民约和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力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人人支持、人人参与、共建共享的浓厚氛围。
从我做起,争当文明城市创建的监督者。文明城市创建涉及千家万户,与每一个人的生活和工作息息相关,广大党员干部要积极履行好维护文明城市创建的监督义务,加强对公共秩序、公益广告宣传、环境卫生整治、交通秩序的监督,及时劝阻不文明行为,引导全县人民做讲文明、爱环境的监督员,努力形成全民监督的良好局面。
一言一行塑造好形象,一举一动彰显大文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全县人民的共同奋斗目标,让我们携手并肩,积极投身到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中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共同打造“满城公园满城花、一城山水半城香”的花园城市,让崇信的明天更加美好!
 
中共崇信县委组织部
2021年9月2日

来源: 中共崇信县委组织部

审核:崇信县融媒体中心/戴鹏飞

编辑:崇信县融媒体中心/张凯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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