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景宁县水旱灾害风险普查
发布于 2021-09-03 15:53
普查背景
2020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为全面掌握我国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情况,提升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经国务院同意,定于2020年至2022年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2020年8月20日,浙江省灾害普查领导小组下发《关于印发<浙江省第一次自然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浙灾险普办〔2020〕1号),细化普查内容,明确责任分工。
普查意义
水旱灾害是我县作为山区县主要的自然灾害,“两山夹一沟”的特殊地理环境,梅雨、台风及局地强对流天气多发,造成山洪灾害多发、易发、频发等特点,如 2013 年“菲特”台风、2016 年“鲇鱼”台风、2019年梅汛强降雨等均造成了小流域内山洪暴发,给山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山洪灾害已经成为当前防灾减灾中的突出问题,是景宁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之一。
因此,开展水旱灾害风险普查,摸清水旱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区域防洪抗旱能力,是为省市县各级政府有效开展水旱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工作提供权威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的重要举措。自全国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启动以来,景宁县水利局精心谋划,抽调专业技术力量组建水旱灾害风险普查专班,制订了《景宁县第一次水旱灾害风险普查项目实施方案》。
水旱灾害风险普查—省市县任务一览
县级任务—景宁县水旱灾害风险普查
本次普查,景宁县将完成3条(标溪港、英川港、炉西坑)流域面积在200~3000平方公里的中小河流洪水淹没图绘制;在全县域开展干旱灾害危险性调查与评估;对景宁县城以及梧桐、沙湾、毛垟等4个重点集镇开展山洪风险调查评价;对全县库容10万立方米及以上的水库以及5级及以上已建堤防开展洪水灾害隐患调查。
通过景宁县水旱灾害风险普查,能够深入研究重大水旱灾情的时空分布特征及其变化规律,排查洪水风险隐患,评估风险抵抗能力,从而为科学、系统、精准研判全县水旱灾害风险夯实基础,提高水旱灾害风险防治能力,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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