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谅解书应该怎么写?(附模板)
发布于 2021-09-04 16:01
写在最前:广义上的刑事谅解,既包括双方主体在公检法机关的主持下达成的刑事和解(详见刑诉法286-290条的规定),亦包括双方主体私下达成的谅解协议。
刑事和解与谅解在形式与法律效果上皆存在不同,本文只讨论刑事谅解,即双方主体在私下达成谅解协议并出具相关的谅解书。
刑事谅解一般不影响犯罪的构成与否,但却属于重要的量刑情节。谅解的主要作用如下:1、在强制措施的选择中,获得被害人谅解的案件更容易取保候审;2、在案件程序的选择中,获得被害人谅解的案件更可能适用简易程序、速裁程序,可有效减少诉累;3、在审查起诉的过程中,获得被害人谅解的案件更加容易取得情节显著轻微绝对不起诉、情节轻微相对不起诉等诉讼结果;4、在量刑过程中,获得被害人谅解的案件可以从轻处罚,且更加可能适用缓刑;5、在刑罚的执行过程中,获得被害人谅解的案件更有可能获得减刑......
考虑到谅解的重要作用,在刑事辩护过程中一般应争取被害人的谅解,这便涉及到谅解书如何书写的问题。谅解书的形式本身具有固定谅解事实,防止一方反悔的作用,而其内容则决定了案件经办人员对本案是否从轻处罚、从轻处罚的幅度几何。在谅解书的起草过程中必须注意,谅解书虽然是被害人出具的,但其叙述的对象却是案件的经办人,因此必须站在经办人的角度,仔细揣摩其心理活动过程,以达到说服的目的。举例说明如下:
笔者曾办理一起寻衅滋事案件,基本案情是:2020年初,当事人汪小滢因未办理小区出入证,与关卡的工作人员因出入问题发生纠纷,持随身携带的一把剪刀划伤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后杨某某因寻衅滋事罪被逮捕。
案件发生后,辩护人与家属通过艰难的沟通,获得了被害人口头上的谅解。此时,如何书写谅解书便成了关键问题。时值疫情防控的关键期,民众对于违反防疫规定的行为愤怒情绪较大。即便被害人已经谅解,案件的经办人员作出从宽处理决定的压力也较大。斟酌再三,辩护人决定在《谅解书》的尾部加上几句话:
2020年的新冠肺炎对社会是一场深重的灾难,从这个意义上讲,每个中国人都是受害者,而我们也不愿因一些人为的因素继续加深这种灾难……汪小滢既已深刻反省自己的过错,我们愿意谅解他们,给他们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并请求公安司法机关免予追求其刑事责任。
笔者认为,这两句话可淡化民众与经办人员的愤慨情绪,将其注意力转移到“新冠肺炎”爆发这个沉重的事实上。为了强化“新冠肺炎爆发”这一事实的重要性,笔者还在法律意见中具体阐述了防疫政策的多变性是导致汪小滢无法及时办理出入证的主要原因,汪小滢并非完全的无理取闹,虽有过错,但情有可原,请求司法机关可以对案件从宽处理。
最终,司法机关对汪小滢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并最终作出相对不起诉的决定。下附谅解书模板:
刑事谅解书
谅解人一: 公民身份号码:
联系电话:
谅解人二: 公民身份号码:
联系电话:
谅解人三: 公民身份号码:
联系电话:
被谅解人一:汪小滢,公民身份号码:
被谅解人二:张大禹,公民身份号码:
被谅解人汪小滢、张大禹系花果山水帘洞的业主,两人为母子关系,谅解人一、谅解人二、谅解人三皆为花果山防疫检查的工作人员。
2020年2月10日晚,汪小滢、张大禹因村口的出入问题与谅解人发生冲突,后汪小滢、张大禹被刑事拘留(详细案情略)。
事件发生后,汪小滢、张大禹通过亲友多次向谅解人赔礼道歉,态度十分诚恳。(赔礼道歉过程略)
2020年的新冠肺炎对社会是一场深重的灾难,从这个意义上讲,每个人中国人都是受害者,而我们也不愿因一些人为的因素继续加深这种灾难。汪小滢、张大禹既已深刻反省自己的过错,我们愿意谅解他们,给他们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并请求公安司法机关免予追求其刑事责任。
谅解人一(签名):
谅解人二(签名):
谅解人三(签名):
日期:
另外,关于刑事和解协议如何书写的问题,读者可参照往期文章:
刑事和解如何避免部分当事人反悔的不利后果?
司法实务中如何把握刑事和解制度的适用?(审判参考1176号)
张雨佳(笔名四叔公),执业律师,武汉大学法学硕士,武汉大学广州校友会法学分会副秘书长、广东明思律师事务所刑事二部主任,广东省破产管理人协会刑事合规与涉刑业务委员会委员。
长期专注于诉讼业务,曾参与多起重大社会影响刑事案件的办理,经办案例连年入选广东省律师协会“年度律师典型案例”,获广州律协“业务成果奖”。工作微信、电话:1353892957。
本文来自网络或网友投稿,如有侵犯您的权益,请发邮件至:aisoutu@outlook.com 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
相关素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