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永善,请文明使用公共设施、爱护公共环境!

发布于 2021-09-05 13:04

广大市民朋友们:

近年来,随着国家卫生城市、省级文明县城、省级“美丽县城”创建和爱国卫生专项行动成果的不断巩固,县城区市政道路、公园广场、县城道路绿化带以及楼宇亮化、路灯升级等都逐步完善,县城居住环境得到较大提升,城市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

然而,我们却经常看到一些不文明行为:花草树木、公共健身器材、公厕龙头等屡屡遭到破坏,乱涂乱画现象严重......不仅给市民带来诸多不便,也有损城市的和谐文明形象。爱护公共设施,既能反映公民的素质与文明程度,又能展现城市的综合形象,为此,我们向全体市民发出倡议。

一、爱惜一草一木,不践踏草坪,不采摘花果,不摇晃攀爬树木。

二、爱护公共场所的座椅、站牌、雕塑、凉亭等各类公共设施,不损毁破坏。

三、爱护道路两边栅栏、灯杆、窨井盖、线箱等公共设施,不损毁破坏。

四、爱护公共卫生资源,节约用水、用电,水龙头不乱拧乱拽,电源开关不乱拆卸,垃圾桶不乱踢乱推,便池便槽不乱扔杂物。

五、不在建筑物及各类设施上涂写、刻划、张贴。

六、不损坏公园、广场及道路上的路灯、健身器材、标识标牌、护栏等各类公共设施。

七、树立文明形象,使用文明用语,不讲粗话脏话,不袒胸赤膊,不大声喧哗,不在座椅上躺卧。

八、善意提醒,规劝他人,对损害公共设施的行为进行劝阻并坚决制止,以实际行动争做文明风尚的传播者和倡导者。

九、县城管局、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加大日常巡查力度,严格按照《永善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永善县县城综合治理的通告》(永政通告〔2021〕2号)文件规定,对不文明行为给予严罚重处。

永善县“美丽县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9月3日





来源/永善县“美丽县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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