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千掉落业主孩子被砸骨折,小区公共设施谁负责,小区质量在细节

发布于 2021-09-06 12:05

今日分享:美食我选择本地线上大优惠

这个更优惠,别下载,只注册

“我家孩子在楼下玩荡秋千,秋千突然坏了孩子腿被压骨折了。”9月5日,家住西南新区丽苑小区的叶先生向华商报-二三里资讯反映,小区秋千螺丝松动,导致他家孩子在玩耍时,从秋千上掉落左小腿骨折。

据叶先生介绍,8月20日上午,他在家里打扫卫生,儿子和女儿在楼下玩耍,大概20分钟左右,叶先生就接到了一个电话,说他12岁的儿子从秋千上跌落,叶先生下楼后发现孩子的小腿不能动弹,而秋千也在地上掉着。

随后叶先生将孩子送到医院,经榆林市第二医院诊断为1.左侧胫骨远端粉碎性骨折2.左侧腓骨远端青枝骨折。叶先生气愤的说:“现在孩子住院花费已经两万多,物业一直推说跟自己没关系。”

据小区保安称,当时叶先生的孩子在玩耍时,一侧螺丝脱落,导致秋千掉下砸在孩子腿上。“秋千螺丝松动有一段时间了,但不知道又被谁装好了。”该保安说,看到秋千掉了一边后自己害怕有人再玩,就把摇椅整个拆了下来。

“事情发生以后,物业将秋千的螺丝全部焊住,并且将秋千换了一个位置摆放。”叶先生说,自己本来想通过小区视频监控了解事情经过,但没想到监控被一棵树挡住,无法看到具体情况。叶先生称,物业负责人不想负责此事,并且说和他们没有关系。“收物业费的时候那么积极,现在出现了问题就不想负责,实在是太让人生气了。”

9月5日,华商报-二三里【小里帮忙】栏目来到丽苑小区物业办,榆林和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表示,自己决定不了此事,随后提供了一位乔姓负责人的联系方式。该负责人表示,孩子是自己玩秋千受伤的,跟物业没有关系。

面对物业负责人给出的回复,叶先生并不认可,“我们交物业费,就是为了能有一个安全舒适的小区环境,这样推脱合适吗?”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荡秋千的场所属于公共场所,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物业系秋千的管理方,如果经调查,是因秋千螺丝松动导致孩子掉落受伤的,那么说明物业对秋千疏于日常管理,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需向受伤的孩子承担侵权责任。反之,如果秋千完好无损,是因孩子自身原因导致受伤的,物业则不需担责。

赵良善强调,如受伤孩子的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三十四条规定:“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赵良善建议孩子的家长,尽量与物业协商处理,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法裁判。

华商报记者 杨虎元 编辑 王娜娜

以上信息来源:二三里
✪榆林九通
✪ 版权提示 | 若发现平台文章存在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并处理。
✪ 免责声明 | 部分素材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本文来自网络或网友投稿,如有侵犯您的权益,请发邮件至:aisoutu@outlook.com 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

相关素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