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小妹说法 | 第66期 家暴纳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系列解读之二十五
发布于 2021-09-07 11:59
《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
第三十四条
实施家庭暴力受到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者被人民法院出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关部门依法将相关信息纳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公职人员实施家庭暴力的,所在单位或者有关机关依法给予处分。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其他行为,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期说法嘉宾
贾娜
来源:陕西省女法律工作者协会
编辑:吕曦
初审:张奕帆 刘昆
终审:安婧
投稿邮箱:sxflxmt@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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