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19日,东莞市自然资源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工改M1”项目控规局部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M1项目控规调整通知》)。贯彻落实《关于加快镇村工业园改造提升的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工改M1”项目控规局部调整有关问题,促使“工改M1”项目实现“快批、快拆、快改”,从而推动东莞“工改M1”项目的有效落实。
工改M1是指将现有土地性质为M1或M1以下的工业用地改变为M1工业用地,将老旧工业区拆除重建升级改造为拥有先进制造技术、高科技生产车间的新型工业园。近年来为了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促进东莞市经济的高质量发展,东莞市政府积极推动“工改M1”项目的发展。
2021年2月9日,《关于2021年“工改工”任务有关事项的函》提出了拆除10000亩的硬性工作指标。3月12日,东莞市自然资源局发布《关于申报2021年更新单元和“头雁计划”更新单元有关要求的函》,文件明确东莞市申报“头雁计划”的更新单元应为1000亩以上的产业类、产城融合类单元,并且鼓励工改项目实施大规模连片改造。综上所述,可以看出东莞市推动工改工项目有效落实、打造东莞“先进制造业之都”的坚定决心。因此为了更好助力工改项目发展,东莞市出台了《M1项目控规调整通知》,对东莞各个镇街“工改工”项目认定提供明确指引。根据《关于加快镇村工业园改造提升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东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管理办法(修改)》(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位于工业保护线内容积率不超过3.5、线外容积率不超过2.5的“工改M1”项目可申请办理控规局部调整手续。详细规划科收到“工改M1”项目控规局部调整申请后,通过全过程一体化业务管理平台征求城市更新计划科意见。城市更新计划科核查“工改M1”项目是否已纳“工改工”项目库、是否已纳入“三旧”改造标图建库、是否已提供承诺表,并将审查意见反馈至详细规划科。根据反馈意见,详细规划科按程序办理项目控规调整手续。项目完成控规调整后,系统自动以短信形式通知城市更新计划科,城市更新计划科将这些项目纳入“工改工”项目实施监管台账。主管部门:城市更新计划科对项目进行跟踪管理,检查项目是否在承诺限期内拆除实施。功能区内由控规调整业务科室征求功能区城市更新业务主办科室意见,并由功能区城市更新业务科室做好后续台账建立和项目跟踪工作。定时上报:功能区城市更新业务科室应定期将“工改M1”项目审批和实施情况上报市自然资源局城市更新计划科。(一)已纳入《东莞市“工改工”三年行动计划项目库》且改造后用途为M1的项目可直接认定为“工改M1”项目。根据2020年《东莞市“工改工”三年行动计划项目库(第一批)》、2021年《东莞市“工改工”三年行动计划项目库(第二批)》数据可看出,东莞市233个工改工项目中有143个改造类型为工改M1,占比约为61%。其中石排镇工改M1数量为8个,大朗镇为7个,石碣镇、凤岗镇为6个。(二)未纳入《东莞市“工改工”三年行动计划项目库》但同时满足已纳入“三旧”改造标图建库、现状为旧厂房、改造后用途为M1等条件的项目,经审核,可认定为“工改M1”项目。提交改造承诺表:凡申请办理控规局部调整手续的“工改M1”项目,均须提交《“工改M1”项目限期拆除改造承诺表》,由改造主体承诺将在完成控规局部调整后的一年内进行拆除改造,并由属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加具意见。而承诺表中有如下重要准入指标,分别是必须为一类工业用地用途、位于工业保护线范围内以及承诺期限内拆除。纳入监管台账:完成控规局部调整后,“工改M1”项目将纳入实施监管台账,由市自然资源局对项目的承诺事项进行跟踪管理。若项目未能在期限内进行拆除改造,市将对属地镇街采取通报批评、考核扣分、督促整改等处理措施。此次《M1项目控规调整通知》的出台,将进一步提升针对“工改M1”项目的审批项目的审批效率,推动工改工项目的快速推进。在有利于政府完成“工改工”任务指标,推动东莞“制造强市”建设,助力“湾区都市、品质东莞”愿景。与此同时,《M1项目控规调整通知》的出台也标志着东莞将会加强对“工改M1”项目的监管力度,这也会给各个开发主体的“工改M1”项目的建设及管理提出更高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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