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推荐2016-2020年全国普法先进 先进单位 先进个人和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名单公示
发布于 2021-09-11 15:37
根据中共甘肃省委宣传部、甘肃省司法厅《关于做好2016-2020年全国普法先进单位 先进个人和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精神,分配平凉市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2个,全国普法工作先进个人1个,全国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1个。按照差额推荐要求,经过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并征求单位、个人所在市、县(区)纪委监委、政法委、公安、信访等部门意见建议,现将拟推荐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普法工作先进个人和全国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名单公示如下:
一、2016-2020年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名单
(一)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
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政府东关街道办事处
灵台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国家税务总局平凉市税务局
(二)全国普法工作先进个人
张 宁 平凉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科长
朱彩能 崇信县妇女联合会党组书记、主席
(三)全国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平凉市庄浪县司法局
庄浪县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
二、 公示时间和受理反应时间
公示时间为2021年9月11日-9月15日,共5个工作日。受理时间为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中共平凉市委宣传部、平凉市司法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情况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真实署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三、受理反映部门及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
中共平凉市委宣传部
受理电话:8228820
平凉市司法局
受理电话:8210822
电子邮箱:501675954@qq.com。
撰稿|张 宁
审核|张君才 刘 鹏 马芳洲
编辑|许瑞超
本文来自网络或网友投稿,如有侵犯您的权益,请发邮件至:aisoutu@outlook.com 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
相关素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