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业指南240期丨物业服务可以转包吗?物业公司服务范围包括哪些?
发布于 2021-09-12 08:12



物业服务不可以转包。物业服务合同应该由开发商直接和招标来的公司签订,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该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

一、常规性的公共服务
常规性服务是物业公司向业主提供的公共性管理和服务工作,通常在物业服务合同内做约定,目的是为了保证物业的完好和政策使用。
常规性的公共服务包括:
1、房屋管理服务;
2、房屋装修管理服务;
3、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管理服务;
4、环境清洁卫生管理服务;
5、绿化管理服务;
6、安全管理服务包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治安防范、消防管理和车辆管理三大方面;
7、文化、娱乐服务;
8、其它同时惠及全体业主、使用人的服务。
针对性的专项服务是物业为改善和提高业主的工作和生活条件,提供部分业主特殊需要的各项服务。物业公司先设计服务项目,并公布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业主需要哪项服务,可向物业提出,双方按照服务内容协商收费标准。
具体内容包括:
1、代办类服务,如代缴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等;
2、高层楼宇的电梯管理,外墙清洗等;
3、一般的便利性服务,如提供室内清扫、维修、装修等服务等。
三、委托性的特约服务
委托性的特约服务是物业为了满足业主的个别需求受其委托而提供的服务。通常物业服务合同中未约定、在专项服务中未设立,当业主和物业有某种服务需求时,物业可将此项特约服务纳入专项服务。
常见的项目有:
1、代订代送牛奶、书报;
2、送病人就医、喂药、医疗看护;
3、代请钟点工、保姆、代做家政服务;
4、代接代送儿童入园及上、下学等;
5、代购、代送车、船、机票与物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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