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省委1把手”的警卫允许随身带枪吗?这些人才有资格!
发布于 2021-09-12 12:02
在我国,重要的官员按照相关法律是允许配备警卫人员的。不仅如此,还包括秘书、司机、等等日常需要的随行人员。关键的一点就是,重要的国家官员随身带的警卫会允许带枪吗?因为他们的安全至关重要,所以省委1、2号人物的警卫员是有配枪的,有一定军衔,一般都是大校以上。
省委常委对应实职:
1、省委书记 ,省长, 省委副书记 , 省纪委书记 , 常务副省长 。
2、省人大主任 省政协主席 , 省军区司令员(或政委) , 省政法委书记 。
3、省委秘书长 , 省委党校校长 ,省委宣传部长 , 省委组织部长。
4、省会市委书记 ,副省级城市市委书记 , 个别重要城市市委书记 ,计划单列市委书记。
以上省委常委人员,不敢确定无其他的,省委书记必须是要带配枪警卫的。
对于一些地方官员,省厅会有警卫局,地级市会有警卫处,部分县区公安局根据工作需要设有警卫科,大部分是职业制民警建制,少部分是武警现役建制。有的县公安局的治安大队兼县局警卫科任务。有的县公安局的经济文化保卫大队兼县局警卫科任务。
专人的警卫估计只有省部级以上重要领导才允许配备了,但是下面地方有警卫机构就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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