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全国音乐素养等级考试 2021年第四期师资培训通知(辽宁考区大连考点)
发布于 2021-09-12 14:48
培训内容
1.《音乐常识》教学法。系统讲解《音乐常识》(初级)教材的编写思路、教学方法、考试形式并进行授课示范。
2.《乐理.视唱练耳》教学法。系统讲解《乐理.视唱练耳》(初级)教材的编写思路、教学方法、考试形式并进行授课示范。
培训安排
日期 | 时间 | 课程 |
10.30日(周六) | 09:00~12:00 13:00~17:30 | 《音乐常识》 |
10.31日(周日) | 09:00~12:00 13:00~17:30 | 《乐理.视唱练耳》 |
报名方式
报名条件:具有音乐学习背景或从事音乐教育者均可报名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缴费
报名时间:截止到10月27日
考核方式及证书管理
1.考核方式。
培训考核分步骤进行。培训结束后,参加培训教师可根据个人情况选择是否参加考核。
考核由笔试及视频作业考核两部分组成。笔试部分采取网络答题方式 ,参训教师在考级委员会规定时间内(培训当天公布),统一在“央音考级”APP中完成;视频作业考核由参训教师在“央音考级”APP中缴纳考核费用后,系统随机录取考核题目,教师根据抽取题目及要求录制并提交教学视频,由专家评定打分。最终成绩将综合笔试及视频作业分数核定,考核内容不可缺项,且笔试及每项视频作业得分需不低于60分。
2.证书管理。
完成全部培训课时且考核合格者颁发相应级别的“全国音乐素养等级考试辅导教师证书”。证书由中央音乐学院考级委员会统一制作、编号和管理。
培训方式
培训方式:培训通过“云课堂”方式进行
培训地点:央音考级辽宁考区各考点
收费标准:培训费:1500元/人
考核费:500元/人
咨询电话:0411- 83010568 / 83604666
注意事项
1.参训教师完成网上报名后,可打印报名凭证,作为培训入场凭证。
2.培训课程结束后,参训教师可在报名系统中查看、打印学时证明。
3.参训教师应确保报名信息填写真实、准确,正确点选组织机构名称。培训证书由承办单位负责组织发放。
4.报名成功后无法办理退费或延期;培训考核不通过不予退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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