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城乡居民“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新政策!
发布于 2021-09-13 12:21
为落实落细城乡居民两病用药保障工作,切实减轻参保人员两病”患者门诊用药负担,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根据《巩义市开展两病"门诊用药保障专项行动示范城市活动实施方案》巩医保【2021】20号文件要求,我院领导高度重视,并强调要加强对两病患者门诊用药进行保障,稳步提高两病"患者的健康水平,进而推动民生政策的贯彻落实,切实保障群众的民生利益。
什么是两病?
“两病”指的是高血压和糖尿病。
哪些人能享受“两病”门诊用药报销?
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足额缴纳居民医保费的,经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规范诊断,确诊为“两病”且需要采取药物治疗但未达到居民医保门诊重症慢性病高血压Ⅲ期、伴严重并发症的糖尿病及重特大疾病门诊病种I型糖尿病鉴定标准的“两病”患者。
“两病”门诊用药报销有限额吗?
城乡居民“两病”患者门诊用药不设起付线,实行限额管理。一个年度肉,“两病”患者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用药费用月统筹基金限额为40元(高血压合并糖尿病/糖尿病合并高血压患者年度累计报销额度不重复计算)。
“两病”门诊用药报销比例多少?
报销比例分别为:县级医疗机构55%,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报销60%。
“两病”患者目前已经享受门诊重症慢性病高血压Ⅲ期、伴严重并发症的糖尿病或重特大疾病门诊I型糖尿病病种待遇的,不能重复享受“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待遇。
“两病”门诊报销待遇如何办理?
“两病”患者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经医疗机构指定医师确诊且需采取药物治疗的,填写“两病”登记表(一式两份)备案,登记表一份留存至诊断医疗机构,一份由参保患者交由其选择的两病门诊用药定点医疗机构登记备案,次月即可在所选定点医疗机构享受待遇。
“两病”门诊报销有药品限制吗?
国家新版医保药品目录中“两病”患者门诊降血压或降血糖的药物,并按要求优先选用目录甲类药品,优先选用国家基本药物,优先选用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优先选用集中招标采购中选药品。
温馨提示!
“两病”定点机构:巩义市大峪沟卫生院
提供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寸照片2张。
地 址:巩义市大峪沟镇警民街5号
咨询医生:侯文典
咨询热线:13703826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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