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黑龙江省东方红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文员、辅警公告
发布于 2021-09-15 07:40
按照法院聘用制人员管理办法,结合工作需要,东方红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文员、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德能条件与岗位要求相匹配原则。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
1.聘用制书记员岗位:院机关3人。
2.聘用制文员岗位:院机关2人;
3.聘用制辅警岗位:院机关男性2人,女性1人;迎春人民法庭女性1人;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9月至2003年9月期间出生)。辅警具有C1以上驾驶资格,能够熟练驾驶准驾车型的车辆者优先录用;
5.身心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禁入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2.曾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管理处罚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严重违反其他单位相关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5.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6.在其他单位兼职的、统招或全日制的在校生;
7.患有精神类方面疾病或其他不适合从事法院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
东方红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组织实施报名工作。应聘人员填报《东方红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东方红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文员报名登记表》、《东方红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辅警报名登记表》,报名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第一学历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最高学历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学信网学历证明,近期同版1寸彩色照片2张(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意见材料),于2021年9月13日-17日到东方红人民法院政治部报名,联系电话:0467-5912530。
(二)资格审查
由东方红人民法院政治部审查后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公布进入笔试人员名单。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及书记员和文员打字技能、辅警体能测试。考试满分为100分,笔试、面试各占50分。
1.笔试
内容:时事政治、法律基础知识、文字综合能力。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由东方红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行笔试。笔试成绩满分为50分。
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查人员范围。
2.资格复审
资格复查不合格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公布确定参加听打及体能测试人员。
3.听打及体能测试
(1)聘用制书记员、文员听打测试
听打测试方式:测试采取听打方式进行,试题为语音试题,时限5分钟。测试中只打录音中的汉字,不打标点符号。测试成绩当场打印,考生及监考人员签字。
合格标准:聘用制书记员平均每分钟正确录入汉字70字以上(含70字)。
聘用制文员平均每分钟正确录入汉字60字以上(含60字)。
(2)聘用制辅警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照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公布的《2021年度黑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公检法司等相关部门特殊职位的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相关标准执行。
具体测试项目及标准如下:
项目 | 男子 | 女子 |
10米×4往返跑 | ≤13″4 | ≤14″4 |
1000米跑 | ≤4′35″ | |
800米跑 | ≤4′30″ | |
纵跳摸高 | ≥265厘米 | ≥230厘米 |
备注 | 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 |
可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公布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
4.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时间为10分钟,满分100分。时间地点详见东方红人民法院官方网站通知。
(四)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同时进行毒品检测。
体检(含毒品检测)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五)考察
考察内容:走访居住地派出所(是否有违法犯罪记录)、社区(现实表现、是否参加邪教组织)、单位(了解其现实表现)、家庭成员情况等(是否是失信被执行人)。
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与录用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招聘人员,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内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的,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期满无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层报上级法院备案。
(七)签订合同。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内按相关规定进行年度考核及日常管理,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八)录用的递补和调剂
对笔试、打字技能测试和体能测试成绩达到公告标准,具备参加面试资格,但未被录取的应聘人员,在一年内保留其面试资格,可以适时按需从中进行递补。
五、有关待遇
(一)工资待遇。根据省级财政部门核定的工资总额,聘用制人员工资实行与等级、工作年限、工作绩效相对应的薪酬待遇,实行工资正常增长机制,薪酬由基本工资、岗位津贴、工龄工资和绩效奖金等构成。
辅警工资略低于聘用制书记员,文员工资略低于辅警。
(二)社会保险缴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聘用制书记员,辅警、文员进行劳动合同管理,为聘用人员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保险费用按规定比例分担。
(三)福利待遇。按规定为聘用人员提供服装、就餐、办公场所、办公设备等必要保障。其他待遇和保障,按照劳动法有关条款规定执行。
六、相关要求
(一)严肃工作纪律,严密工作程序。
(二)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三)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劳动合同。
(四)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予以追究责任。
七、疫情防控要求
1.考生需向工作人员提供身份证并接受“龙江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绿码及体温测量合格者,并在考试当天下载当日“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截图方可参加考试。
2.考生应当自觉服从各环节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考试资格。
3.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居史和接触史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考生,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东方红人民法院
2021年9月10日
报名表
承诺书
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注意用人单位以任何名义向求职者收取费用
都属违法行为,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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