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区:多部门联合开展公共停车场专项整治行动
发布于 2021-09-15 17:54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决策部署以及及省、市纪委监委有关工作要求,促进公共资源管理领域制度完善和有效治理,化解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新华区纪委监委牵头督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市管理局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扎实开展停车场无证经营和乱收费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9月13日,新华区纪委监委第四监督检查室,派驻住建局和卫健委纪检监察组,会同本次专项整治行动联合检查组,以中心路、体育路、矿工路等主次干道,太阳城商厦,双丰商城等商贸中心、餐饮娱乐场所为重点,认真查处无证经营、不按规定标准收费,未在明显位置公示收费依据、收费标准、监管部门和监督电话等违法行为,并对辖区内所有停车场(含收费、免费)进行拉网式排查,并建立排查台账,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对排查出现的问题,采取限期整改、停业整顿、依法取缔等手段,依法依规严厉处置整改到位,实现问题清零。
同期声:新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物价检查所投诉举办中心 韩景兵 :我们积极通过12315、市长热线等,收集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加大排查力度,根据工作职能切实规范停车场收费管理。截至目前,检查停车场112余家次,责令限期整改9家,清理收费不标准等问题6个。下一步,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加强停车场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一旦发现违法违规问题,按照工作职责,依法严肃查处,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权益。
新华区纪委监委在开展停车收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期间,紧紧围绕对市民反映强烈,乱停车严重的区域,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摸底排查,加强监管力度,确保工作实效,严格要求停车场做到有收费单位,有收费时段,有收费项目,有收费标准,有计费方式,有服务电话等“六有”。不得违反收费政策规定,不得未按规定明码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收费,不得收取未标明的费用,不得拒绝履行价格承诺,不得进行价格欺诈等“六不得”。
同期声:新华区纪委监委派驻住建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李光辉:停车收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以来,纪检监察部门立足监督职能,增强监督质效,大力度整治公共收费停车场领域突出问题,坚决把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微腐败”问题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办好民生实事,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同期声:新华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王艺:下一步,我局将按照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规定的要求,结合实际,建立问题清单,把治理停车收费乱象与解决停车难问题结合起来,并联合相关部门科学规划城区停车泊位,扎实开展静态停车综合治理工作,不断解决停车难的问题,同时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文明劝导和巡查监管力度,及时发现制止违规占用停车位的行为,努力为广大市民营造一个整洁、有序的市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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