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武市第一幼儿园学前教育资助政策解读

发布于 2021-09-16 13:40

学前教育资助政策解读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解决好幼儿园贫困家庭儿童的经济困难问题,实施教育资助体系建设是党和政府的一项惠民爱心工程,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的关怀,对学前教育工作的重视和支持。为确保2021年春季各项资助政策顺利实施,邵武市第一幼儿园特面向全体家长介绍学前教育资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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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一、资助项目

政府助学金

二、资助范围

公办幼儿园和有办园许可证的民办幼儿园

三、资助对象

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占在园人数的3%左右

四、资助类别

一档对象

(一)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持扶贫部门发放的《扶贫手册》,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具有电子信息档案。

(二)低保(含特困供养人员)家庭学生:学生本人或法定监护人是低保对象,持民政部门发放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在民政“最低生活保障(含特困供养人员)信息系统”中具有电子信息档案。

(三)孤儿: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并在“民政信息系统”中具有电子信息档案。

(四)残疾学生:学生本人持残联部门认定发放的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在“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具有电子信息档案。

(五)烈士、英雄模范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战因公伤残的军人、公安民警、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家庭子女:经退役军人事务、公安、应急管理部门认定,持有相应证件,符合《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其他相关文件规定可享受教育优待对象的家庭子女。

(六)优抚对象子女:经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认定,法定监护人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子女。

二档对象:

(七)残疾人家庭子女:法定监护人持残联部门发放的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在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中建立电子信息档案的残疾人家庭子女。

(八)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法定监护人因公牺牲或因见义勇为牺牲,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其可享受教育优待资助的子女(学生);或经学校认定,学生本人或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因病因灾等各种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五、资助标准

一档每年每生2000元;

二档每年每生1000元。

六、办理流程

资助对象提出申请,经幼儿园审核,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复核后予以资助。

七、资助依据

闽财教【2014】26号(开始)

闽财教【2014】14号(提标)

闽财教【2016】47号(扩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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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方式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方式包括信息比对认定、量化评估认定、学校评审认定、学校调查认定。

(一)信息比对认定。通过“福建省建档立卡等学生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称‘福建省比对系统’)、“全国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称‘全国系统’)以及“全国技工院校电子注册和统计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称‘全国技校系统’),将本校在校学生学籍信息与系统基础数据进行线上比对认定。
(二)量化评估认定。通过“福建省精准资助学生信息管理系统”(简称‘福建助学APP’)进行量化评估认定。量化认定原则上每学年进行一次,每学期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三)学校评审认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通过学生申请、资料审核、民主评议等必要的程序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予以评审认定。评审认定工作原则上每学年进行一次,每学期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四)学校调查认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通过实地家访、个别谈话、电话访谈及大数据分析等方式进行核查,根据核实情况予以认定。调查认定根据实际需要不定期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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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程序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程序包括提前告知、个人申请、学校认定、结果公示、建档备案五个环节。

(一)提前告知。学校通过合适途径和方式,提前告知学生或其法定监护人国家资助政策内容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事项,并做好资助政策宣传工作。
(二)个人申请。高中阶段、高等教育阶段采用“福建助学APP”系统进行线上量化认定的学校,由学生直接登录“福建助学APP”进行认定申请。技工学校学生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技工学校)》(见附件1),并向学校提出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无需主动申请,采用信息比对认定。学前教育阶段学生由其法定监护人填写《福建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及家访表(学前)》(见附件2),并向学校提出申请。
(三)学校认定。学校根据学生或其法定监护人提出的认定申请或相关部门提供信息,采取家访、个别访谈、大数据分析、量化评估、民主评议等方式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予以精准认定并按规定划分资助等级。
(四)结果公示。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在适当范围内、以适当方式予以公示。公示内容严禁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学校应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复核和动态调整机制,及时回应有关认定结果的异议。
(五)建档备案。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认定结果名单、公示情况、学生申请认定表等材料按《福建省学生资助档案管理办法》规范建档,并按要求录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技工院校录入技工院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使用“福建助学APP”系统认定的学校,可定期导出系统数据并保存电子档案备查。

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的资助工作,是坚持党中央提出的“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根本要求的具体体现。我园将一如既往的严格执行相关政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开展,做到工作细致,精准资助。

编辑|黄冬华

初审|陈   虹

终审|官熙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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