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武市第一幼儿园学前教育资助政策解读
发布于 2021-09-16 13:40
学前教育资助政策解读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解决好幼儿园贫困家庭儿童的经济困难问题,实施教育资助体系建设是党和政府的一项惠民爱心工程,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的关怀,对学前教育工作的重视和支持。为确保2021年春季各项资助政策顺利实施,邵武市第一幼儿园特面向全体家长介绍学前教育资助政策。
01
政策解读
一、资助项目
政府助学金
公办幼儿园和有办园许可证的民办幼儿园
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占在园人数的3%左右
一档对象
(一)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持扶贫部门发放的《扶贫手册》,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具有电子信息档案。
(二)低保(含特困供养人员)家庭学生:学生本人或法定监护人是低保对象,持民政部门发放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在民政“最低生活保障(含特困供养人员)信息系统”中具有电子信息档案。
(三)孤儿: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并在“民政信息系统”中具有电子信息档案。
(四)残疾学生:学生本人持残联部门认定发放的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在“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具有电子信息档案。
(五)烈士、英雄模范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战因公伤残的军人、公安民警、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家庭子女:经退役军人事务、公安、应急管理部门认定,持有相应证件,符合《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其他相关文件规定可享受教育优待对象的家庭子女。
(六)优抚对象子女:经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认定,法定监护人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子女。
二档对象:
(七)残疾人家庭子女:法定监护人持残联部门发放的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在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中建立电子信息档案的残疾人家庭子女。
(八)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法定监护人因公牺牲或因见义勇为牺牲,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其可享受教育优待资助的子女(学生);或经学校认定,学生本人或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因病因灾等各种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一档每年每生2000元;
二档每年每生1000元。
资助对象提出申请,经幼儿园审核,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复核后予以资助。
闽财教【2014】26号(开始)
闽财教【2014】14号(提标)
闽财教【2016】47号(扩面)
02
认定方式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方式包括信息比对认定、量化评估认定、学校评审认定、学校调查认定。
03
认定程序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程序包括提前告知、个人申请、学校认定、结果公示、建档备案五个环节。
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的资助工作,是坚持党中央提出的“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根本要求的具体体现。我园将一如既往的严格执行相关政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开展,做到工作细致,精准资助。
编辑|黄冬华
初审|陈 虹
终审|官熙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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