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大学管理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发布于 2021-09-22 18:14
一、长春大学简介
长春大学坐落在素有“北国春城”之称的吉林省长春市,是一所底蕴厚重、特色鲜明的省属综合性大学。
学校现有三个校区,总占地面积102万平方米,有21个教学院部,58个本科专业,6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专业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十大学科门类。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831人,其中正高级职称115人、副高级职称291人,研究生导师303人。学校有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学者、全国技术能手、长白山学者特聘教授、长白山技能名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助残先进个人、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等共22人。
二、管理学院简介
学院办学历史悠久,由1949年长春工业会计统计专门学校发展而来,1988年开始招收会计学专业本科生,现有会计学、财务管理、工商管理、市场营销、旅游管理、物流管理6个本科专业和物流管理、工商管理、财务管理3个专升本专业,其中会计学是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单位、吉林省特色高水平A类专业建设点和省级特色专业,工商管理专业是省级特色专业和省级品牌专业建设点,财务管理是校级品牌专业建设点。学院累计培养本科毕业生一万多人,现有在校本科生2152人。学院从2014年正式开始招收会计学、企业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旅游管理方向硕士研究生,2019年开始招收会计学专硕(MPAcc)研究生。2021年开始招收农业管理、农村发展专业硕士研究生。目前在校研究生105人,已毕业研究生152人(含留学生60人)。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员工81人,其中专任教师63人,正高级职称10人,副高级职称26人,具有博士以上学位的教师39人,专兼职硕士生导师41人;吉林省首批拔尖创新人才1人;吉林省教学名师2人;长春市优秀归国留学人员1人;首届吉林省教育厅新世纪人文社科优秀人才1人;吉林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人;吉林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1人。近五年来,学院教师完成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120余项,发表学术论文227篇,出版学术著作31部,获省部级奖励35项,33份咨询报告被吉林省政府相关部门和企业采纳。
学院现有吉林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1个,吉林省社会科学重点领域(软环境)研究基地1个,设有技术经济及管理研究所、会计与财务管理研究所2个校级研究机构,1个管理信息化创新中心;开设省级精品课程3门、省级优秀课程9门;有省级优秀教学团队1个、校级优秀教学团队2个;设有专业实验室8个以及稳定的校外教学实习基地34个。工商管理学科获批吉林省“十二五”优势特色重点学科,吉林省高等学校“十三五”高水平学科B类。
学院十分重视与国外高水平大学开展学术交流活动,常年聘请国内外专家、学者、企业家、优秀校友来院讲学,并选派多名教师先后到国内外大学管理学院访问进修、合作交流、攻读学位。
三、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考生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符合专业目录中所报考专业的报考要求。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10月0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需认真在研招网校对身份证号码、学历证书号码、联系方式、通讯地址等重要信息(报名信息从报名到录取全过程使用),发现网报信息错误者请自行及时修改,以免影响整个招考过程。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并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3.所有考生应按照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7.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五、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21年12月25日至12月2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生应当在2021年12月18日至12月27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军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2.考试科目和考试方式详见长春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以教育部公布为准)。
3.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二)复试录取
2.复试内容:包括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专业综合笔试和综合面试。进一步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动手能力等。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
4.我校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须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其中本科第二学位在读考生,入学前需注销第二学士学位学籍,方可办理硕士研究生学籍注册手续。
5.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办法等具体事宜,届时将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公布。
6.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各招生学院根据本学院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
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和各招生学院网站统一公示。
7.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考生体检,体检地点在长春大学校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招生专业目录
七、自命题科目及参考书目
欢迎报考长春大学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
来源:管理学院
采编:乔晴雨
审核:刘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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