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2022年定向选聘清北名校优生公告
发布于 2021-09-22 21:13
南京江北新区,2015年6月27日由国务院批复设立,是全国第13个、江苏省唯一的国家级新区,综合实力位居19个国家级新区第6位。2019年8月,国务院批复设立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其中南京片区位于新区范围内。新区规划面积788平方公里(其中,直管区386平方公里),2020年,江北新区经济总量突破3000亿元大关,直管区GDP增速连续3年高于南京市5个百分点以上,持续领跑全省全市。新区创新创业资源密集,产业基础雄厚,生态禀赋优越,根据国家赋予的“三区一平台”战略定位,将逐步建成自主创新先导区、新型城镇化示范区、长三角地区现代产业集聚区和长江经济带对外开放合作重要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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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聘对象和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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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聘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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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7日18:00。
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本人身份证;2.学生证;3.高等教育各学段在校期间各类奖励证书、发表论文情况、担任学生干部及实习经历等证明材料。
(二)履历分析
综合分析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中的学历、经历、奖励等履历情况,根据分析结果确定面试人选。
(三)面试
面试初步定于2021年10月中下旬在北京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将以短信、电话的方式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根据面试情况研究确定考察体检人选。考察重点了解应聘者学习情况、综合素质以及是否存在不宜聘用的情形。体检在北京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若提供近三个月内体检合格报告可视同体检合格。
(五)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发放入选通知书,入选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并于毕业后凭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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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政策
(一)名校优生实行聘用制管理,与市属大型国资投资集团签订用人合同,聘用为南京市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工作人员(名校优生计划),执行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薪酬待遇,首聘期三年,试用期三个月。
(二)名校优生聘期内表现优秀且符合干部选拔任用条件的,将择优提拔使用,在编制、职数等条件许可下,可办理调任。
(三)名校优生在新区工作满一年后,将分两次累计给予博士研究生4万元、硕士研究生3万元的生活补贴。
(四)首聘期内,名校优生在南京无自有住房或与父母共有家庭唯一一套住房的,博士研究生可免费入住新区人才公寓或享受2000元/月的住房租赁补贴;硕士研究生可免费入住新区人才公寓或享受1200元/月的住房租赁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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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中共南京市委江北新区工作委员会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5-88029228,以上公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1. 南京市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2022年定向选聘清北名校优生岗位信息表
2. 南京市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2022年定向选聘清北名校优生报名表
3. 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中共南京市委江北新区工作委员会党群工作部
2021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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