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政策宣传
发布于 2021-09-24 17:31
“苏乡永助” 资助育人主题活动
——资助政策宣传
为大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及成效,切实做好我校学生资助工作,提升资助育人成效,激励广大受助学生奋发自强、成长成才。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 2021 年“苏乡永助”资助育人主题活动的通知》精神,我校决定以庆祝建党 100 周年为契机,组织开展 2021 年“苏乡永助”资助育人主题活动。下面我们一起了解一下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
一、 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是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的助学金。资助标准为全国平均每人每年3300元,具体标准在每人每2300-4300元范围内确定分为3档。中央高校分档及具体标准由财政部商有关部门确定,地方高校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每年9月30日前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各高校于当年11月15日前完成评审。国家助学金按10个月发放,高校按月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大学二年级(含)以上可以申请。
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每年9月30日前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各高校于当年10月31日前完成评审。高校每年11月30日前将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三、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的奖励特别优秀学生的奖学金。奖励标准每人每年8000元。大学二年级(含)以上可以申请。
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各高校于每学年开学初启动评审工作,当年10月31日前完成评审。高校每年11月30日前将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学生无论家庭经济是否困难,只要符合规定条件均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含预科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学生在新学期开始前向家庭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进行资格审查,银行负责最终审批并发放贷款。
除了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和生源地助学贷款以外,国家还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面向高校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共同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
以上就是目前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不让一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失学。作为接受过国家资助过的每一个学生,也应该懂得感恩,懂得回馈。感恩助学,诚信还款,愿每一个同学都能有诚信的品格,有一个出彩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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