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公共租赁住房违规行为集中整治的通告

发布于 2021-09-24 2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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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公共租赁住房小区住户:

为落实国家住房保障惠民政策,进一步加强我县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房、公租房)分配入住管理工作,根据《江西省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管理暂行办法》、《萍乡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 “租售并举”试行办法》等文件规定,决定对我县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称公租房)小区中存在的转租、转借、闲置、欠租等违规行为开展集中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集中整治时间

2021年9月24日至2021年10月24日

二、集中整治范围

兴盛小区、新民小区、三角形小区。

三、集中整治内容

1.转租、转借或擅自调换公租房的;

2.私自改变公租房用途的;

3.在承租的公租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4.财产、收入、住房等情况发生变化,需调整租金或腾退的;

5.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租房的;

6.累计6个月以上未交纳租金且拒不改正的;

7、存在其它违反租赁合同约定和不符合承租公租房情形的。

四、集中整治工作步骤

集中整治工作分二个阶段开展:

(一)自查自纠阶段(9月24日至9月28日)

住户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存在问题及时改正。同时各小区管理办公室和工作组进行全面排查,住户应无条件配合,发现有违规行为的下达限期整改或限期腾退通知书。

(二)集中整治阶段(9月29日至10月24日)

对前阶段未整改或腾退的住户,依法依规进行强制清退。发现公职人员违规使用公租房的,按规定移交县纪委监察委处理。

自通告之日起,凡不符合公租房入住条件的住户请主动到小区管理办公室办理退租手续。

集中整治行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受理群众举报。

举报电话:0799-7156580,0799-7156586。

 

上栗县公安局    上栗县住房保障中心   上栗镇人民政府

                  2021年9月24日



为实现

转型升级示范镇

城乡融合核心镇

幸福秀美宜居镇

 目标接续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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